「大圣归来」这么火,你应该如何做微信? 2015-07-13

「大圣归来」这部动漫是10号上映的,迄今为止我看的最多的就是这部动漫的手稿,这一系列的手稿原本是「西游记之大圣归来」微信公众号上的,也不知是哪个微信大号转发,这两天各种牛鬼蛇神的微信公众号都开始转发它们的手稿,实在是无趣之极。

好在总有一些微信公众号与众不同,会做出一些有意思的内容出来,下面说说到现在为止我看见做得好的三个选题

影评

我现在粗略「还没看动漫,不敢细看」地看了三篇大圣归来的影评。按道理来说,看电影写影评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很少有微信公众号去这么做,我每看一篇影评,就很纳闷,为什么这些影评的链接都是从微博和知乎上面来的?或许没人去注意这件事,也或许写影评确实有一些难度,很多微信公众号无法驾驭,也或许是这部动漫的火烧地太奇怪,反应不过来,总之,这很奇怪。

排片率

如果你明白一些电影的市场规律的话,或许这部动漫排片率的问题你应该知晓。关于这部动漫排片率只有4%的情况出来后,当时我就在想,到后面会发生一种怎样的反转呢。要知道一部历史制作8年的动漫,它在口碑和人气俱佳的情况下,这种排片率肯定是有问题的。

好在动漫不负众望,口碑爆棚,它的排片率也开始增加。这其中当然有诸如「小时代」「偷票」等等话题。这是一个切入点很好的选题,到最后被「毒舌电影」写了,分析为什么这部动漫排片率低,并且写的还很不错。

历史

这是我做的一条微信,题目是「大圣归来:一只穿越「五百年」猴子的奇幻旅行」,我是11号开始想这一条微信,由于我做的微信公众号是关于美术的,我就定了一条主线,从「孙悟空大闹天宫」开始收集手稿,到日本动漫「铁臂阿童木」和「七龙珠」,最后回归到「大圣归来」的手稿。我想让这只猴子有一些积淀,让人们看到我们国家动漫的希望。没想到这篇文章昨天发出来,就陆陆续续的被那些转载手稿的微信刷屏……

这是我迄今为觉得有意思的三篇微信,到现在为止,这三篇不错的微信都被那手稿一样的玩意儿冲的七零八落。在微信这种多元化的平台,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情形,想来大多数人还是懒得去做高质量的文章,都是东抄西抄,毫无乐趣可言。其实想想,一部拍了8年的动漫,难道就只有这么些点可挖吗?我再说说我的一些方案与想法。

收集动图

「大圣归来」迄今为止已经出了一部分动图,如果去收集整理,配上一些有意思的文字,会是很好的一篇文章。

数据分析

马后炮最喜欢用这招,去整个大数据,看看「大圣归来」是怎么成功的,其实鸟用没有,但是忽悠人还是可以的。

营销策划

广告行业喜欢干这事儿,去挖这部动漫是怎么成功的,是线上做的好,还是线下做的好,或者其他品牌应该怎么做。反正说完了,你懂了,其实然并卵。

新闻采访

我想应该已经有媒体在约创作团队了,估摸着到时候写出来的稿子会把动漫是形容成比唐僧取西天还难的旷世巨作。可我更希望的是能看见这样一篇深度有料的报道,不怕时间长,就怕你挖掘不出团队背后最深的秘密,就怕你不够客观中立。

当然还有其他的,比如做音乐的微信公众号,有想过做一期「西游记」的音乐吗?周星星的「大话西游」那么经典,再重新挖掘出来,也会小火一把吧。

我在收集整理资料的过程中,看见「西游记之大圣归来」的微信上那么多活动报道,也没见几个人去挖掘,真是可惜。

或许,大多数人都被手稿迷了眼,连方向都看不清楚,如果你不去试着做一些不一样的东西出来,你的微信如何成长呢?

猴子的脊梁就没弯过 2015-07-12

因为《大圣归来》这部电影,弄了一期关于这只猴子的微信。其中有大多数时间我都在收集资料,可在整理这些资料的过程中,有一瞬间,我看着这些在动漫和影视剧蹦蹦跳跳的猴子,泪流满面。那些关于猴子的回忆,从脑海中猛扑过来。

我小时候最喜欢看两部电视剧,一部是《新白娘子传奇》,另一部是《西游记》。这两部电视剧一直伴着我成长,暑寒假必看。如同现在的小屁孩一直在看《喜羊羊与灰太狼》、《熊出没》一样。

看得久了,我妈就不耐烦,说我看了几百遍的东西,怎么就看不腻呢?后来这种毛病也出现在看小说上,每当有一阵小感动,或想起一本小说,就非要再刷一遍不可。

我对自己的这种行为也很奇怪,小时候看的电视剧、动漫总是看不腻,没事就重复刷各种电视剧和动漫,这样下去,使我很久以后才发现《宠物小精灵》、《名侦探柯南》、《七龙珠》、《灌篮高手》等一系列动漫到现在都没完结。从那时起,我也开始明白电视台为什么总翻来覆去地播放相同的电视剧和动漫。

可不管柯南怎么都长不大,流川枫打篮球有多帅,小智精灵球装多少宠物……在这一系列重复的观看中,却有一只猴子,随着时间的演变,不断成长。

读高中那阵,周星星的《大话西游》出现,我找来盗版碟看,这是我第一接触如此奇怪的猴子,他在没戴上紧箍咒之前,疯疯颠覆,装傻卖萌,为了得到月光宝盒,撒谎骗人,这颠覆了我小时候孙悟空那种威武的形象,他应该是勇敢、坚强、不屈的,不应该这样拟人化,太过于平凡。

其实我能明白的猴子不可能天生乐观,他应该有七情六欲,也应该像紫霞仙子说的那样: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披着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我猜中了开头,却猜不中这结尾……可我脑子,无法接受。

这之后长大些,我开始厌烦这些在电视、电影上蹦蹦跳跳的猴子,我觉得最真实的猴子,应该来源于书本,我开始在网上找《西游记》看。在看的过程中,这只猴子在我心中的形象被彻底毁掉了,你可以看见他身上不尊师重道的一面,他骂骂咧咧的一面,他野性难驯的一面。他这些令人讨厌的变化,都未曾在任何影视作品中出现。

我开始明白为什么大多数人对于孙悟空的评价只有一个,就是他从未向任何人低过头,无论你压他是五百年还是五千年。他并不会因为你是师父而顺从你,也不会因为如来佛法力有多大就屈服于你。他的脊梁永远是挺着的,未曾弯曲。

每日抄经:出埃及记㉓

200327

亲爱的闷墩儿:

你好。

今夜晚归,回家天已黑尽。我走到门口,在门前站了一会儿,没有听见你的声音。我故意掏出钥匙,碰了碰门,你在门内发出轻微的声音。

我打开门,你早已站在门口猫粮已被你吃尽。从昨天开始,你的食量大增,回家就只能看见干净的盆,早上倒的猫粮,早已不剩。这是不是你养成的新习惯?

现在每天回家,打开电脑,烧开水,就会拿出逗猫棒陪你玩儿。别说,我前天买的玩具,你当天就咬掉一根羽毛,昨天咬掉铃铛,今天已经无法使用。若不是我早有备用,明天你只能在屋里走来走去。

我丢坏掉的逗猫棒在地上,你用嘴咬,没几口,叼到床上。这是不好的习惯,我从你嘴巴里抢过来,顺便敲你。你一溜烟,闪到厨房躲避。

没多久,见我没追过来,放心地走出来。

你玩儿累了,躺在床上舔毛,舔着舔着,似觉不对,抬起头四处望望。你见我没有理你,站起身,跳到我身上,找一个平稳的地方,继续梳理毛,等一切洗簌完毕,开始缩着腿,眯着眼,喉咙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晚归的铲屎官:小山🐾

抄经

200328

我跑步,很少看温度,但舒服的气温,确实能让我心情愉悦。

重庆的温差变化大,前两天将近三十度的高温,下班出门跑步,还没跑完一公里,身体冒汗,发热,很不舒服,跑完只觉得完成任务,心里并不痛快。

长久的运动,使我身体和别人有些不一样,拿温度来说,我是办公室里第一个穿短袖的人,而且一年到头也没像身边人裹得厚实。跑步使我的抵抗力变强,身体对温度的感受也和别人不一样。

身体变强健固然不错,唯一的缺点是不耐热,温度高,跑步很不舒服。我想这也是为什么马拉松比赛会在春秋季举行的原因,夏天温度过高,重庆八点差不多就有四十度的高温,跑起来没几个人受得了。冬天湿冷,冻得人身体发疼,肌肉不容易展开,受伤的比例会增加。春秋温度宜人,若遇上好天气,跑十公里身体才算热身运动,更容易出成绩。

怎么才能判断适宜跑步的天气?很简单,只要坐在屋里,打开窗,风吹进来,身体有些凉意,差不多就是跑步的好天气,如果要给一个指标,气温差不多在十四度,不超过二十度。若在二十五度以上,气温高,跑起来很累。

还有一种判断温度的方法,在跑步的过程中,风吹过身体,看是冻得刺骨,热得发慌,还是沁人心脾。过冷和过热,跑起来没有愉悦感,只想快点完成既定的公里数,回家休息。只有凉风吹过,跑完一公里像是平时徒步,脑子里会给出一直要跑的信号,原本计划跑五公里,结果不知不觉跑了十公里,跑完心想,早知道该跑个半马才好。这是最舒服的状态。

虽说天气会影响跑步,但不管怎样,平时若没有经历过高温的烘烤,冷雨的洗礼,估计也无法感受好天气带给身体的愉悦之感。

抄圣经
手抄经
抄经

你的世界没有一本好书 2015-07-11

我以前写过一篇关于阅读的横向与纵向性的文章,大概的意思是说,人在阅读时,应不断提升自己的阅读高度。如果你一直在读经典文学作品,可以去试着读读哲学方面的书,如果你一直在读言情网游之类的小说,可以去读读经典文学。有的人属于前者,一开始在阅读上就比别人高好几个段位,但有的人就不一定了,或者说现在大多数人都这样,整天抱着一些莫名其妙的书,觉得那就是写得好得不得了的小说。更有甚者,对于一些作者不当的行径表示理解,这是多么的愚昧。

读书原本是一种很有乐趣的事,可到了这个连四大名著都难读的时代,或许正是人应该反思的时刻。我并不认为我们这个时代缺少些什么,很多人这辈子什么都不缺,可偏又什么都缺。不缺的是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世界里过着一种「温暖」的生活。缺的是没有那颗不愿意去学会提升一下自己阅读能力心,总觉得自己应该保持在一个水平线上,过着「木偶」一样的生活。

或许人天生就有一种「油盐不进」的性格在里面。这种性格不好的地方就是不去反思,喜欢朝着一条不归之路往前走,自觉看过一两本不错的书就觉得了解了文字的优美,文笔的漂亮。那些如同星星般璀璨的经典挂在天上,一闪一闪的亮着,他看不见。只觉得月亮就是最大最圆最亮的,其实它不过是地球的跟屁虫。

在我看来,读书会有大部分时间是简单而快乐的,但也有困苦,一本好书,所包含的是思辨,你会发现它在启迪着你,让你学会质疑,学会看待这个世界,学会某些既简单又纯粹的道理。大多数人不明白,只觉得难读,不想读,甚至劝别人也不要读。

读书本就是件被动的事,尤其是读一本好书,你必须主动亲近它,不然就算是落满灰尘,它也不会靠近你。很多人活到现在不愿去试着亲近一本好书,似乎只有那些如同A片一样让人瞬间高潮的书才能让你欲罢不能,可惜的是,就算是连续高潮,你得到的也不过是暂时性的愉悦,到最后能走进你心里的,并不是肉体上的快感。

想想,当你有了另一半,你俩有了孩子,待到他嗷嗷待哺长到激素分泌的年龄,你手拿着「小时代」递给他,跟他说:「看这个吧,你妈(爸)就是从这上面得到的熏陶。」

你不会为你的教育感到羞耻?

我为什么要干广告 2015-07-10

章九龄发微信问我为什么要干广告,我那时正忙,刚跑完一整栋教学楼,坐在还未热乎的椅子上码字。我草草的回复,因为做广告狗能够看书和写字儿,除了这个,我啥也不会。

很多时候我都对自己的工作表示诧异,严格的说我并不算是一个合格的广告狗,我更愿意把自己称作打杂的,我一直很想明白自己和广告狗之间差点儿什么,直到我开始看《广告狂人》,看Don是如何优雅的坐在椅子上想创意,然后经过一阵剧烈的脑力劳动后把甲方分分钟搞定,看他只需要动动脑子,什么都不干就把一切客户摆平(也有摆不平的时候)。

大多数时候,我看他干广告是种很爽的体验,比高潮还爽。因为你可以看见他是如何花时间去想一个创意,把他们精心打磨成形。当然我在看电视的过程中也会获得一种自我催眠的享受,会觉得自己的生活就应该是这样。

可现实生活天差地远,大多数时候是在打杂,很多时候我对自己的工作定位很模糊,甚至看不清楚。太多人把广告这一行定位错误,认为靠脑子吃饭的人就不用靠体力,认为脑子就转两圈,一个点子就出来了。哪儿有这么简单。

可当你跟他说,“这么简单有种你来一个创意”时,他只会跟你说,“我要是能想出来,要你乙方做什么”。这一切事被看成“顺理成章”时,你会发现这个世界上不可理喻的人太多。

我喜欢干广告,并不是喜欢被虐,而是喜欢并想要过上一种牛逼的生活。我觉得生活应该是有一些艺术的味道在里面,这种味道可以从设计和文字上面得到。可惜的是现在广告所追求的感觉就如同大部分国产电影一样白痴。有时候想想,广告人原本是想办法忽悠别人的,可到最后却被人忽悠,还被大多数人看成是一条狗。好在我们有自娱自乐的天赋,我们也习惯这么自居。其实我们岂止是一条狗。狗被虐后只会灰溜溜的跑走,怎么会去学着跪舔呢?

生活不应该这么乏味,广告应该变得有趣。我一直觉得不做有趣和喜欢的事是一种折磨。能让我感到喜爱的工作也并不多。

我喜欢写字和想创意,这是一种很有乐趣的事情,比大多数机械的工作都有乐趣,大多数人最大的困惑是,我不喜欢写字,但是没办法才做广告狗。可我不是,当章九龄问我时,我想也没想的告诉他,因为做广告狗能看书和写字儿,除此之外,我什么都不会。

想想,我确实什么都不会。

先去做 再来改 2015-07-09

我很喜欢写字儿,以至于不会写字的朋友都来找我,起初我很乐意帮他们忙,写完后也会有一种成就感。

后来我开了微信号,时间便少了许多,没时间帮他们写文章。那些曾经找我写字儿的朋友们顿时慌了手脚。这时我才明白,原来在我帮他们写字的过程中,他们对我产生了一种依赖,总觉有我在后面帮他撑腰,怎么着都行。现在我这颗大树倒了,这些猴子不得不想办法寻找另一课大树。

一开始他们会使出浑身解数叫我帮忙,可我实在太忙,只能不断地拒绝。他们倒挺狠,不是色诱,就是请客吃饭,或是让你的电话响个不停,直到你答应为止。

我这个人帮人忙很热心,拒绝帮别人也挺狠的。一开始我都避而远之,后来发现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就跟他们说,先去写,写完之后发给我改。

我以前总觉得写字是人的基本技能,谁都能掌握。我那些被我弄得不知所措的朋友,就这样走上应付工作的不归之路,好么是好面子。

在修改过程中,那些应付工作的,我也就随便改一下唬弄过去。好面子的,我会想办法帮他把文章修好一点儿。

总之,“看菜吃饭量体裁衣”,能马虎过去的我绝不仔细,能仔细的我绝不含糊。这种帮人的方式有些消极,却节省了我许多时间。

读书那阵,我就常叫他们写字儿,大多数人不听我的,他们觉得没用。可真到工作时,就发现到处都需要写字儿。

写完后他们会发给我看,我看完后总会默默的想,原来这世界上真有不会写字儿的,于是每天晚上我就放心大胆地在微信上写字儿。

只是有些底子实在太差,我改来改去都不顺心,也是爱莫能助的事情。况且隔行如隔山,我不可能有那种“一招鲜,吃遍天”的本事,只能做个马虎大意的损友。

在改文章的过程中我发现,无论我改的好或是坏,朋友交给上司都能过关。我问他,你们领导都不看写的是什么吗。朋友冲我笑笑,说领导是个大老粗,我在给你改之前,会给我领导看一遍,领导看过后会对我说,写的不好,叫我拿下去改。于是我就找你帮我改,改完之后我拿给领导之前会说,这是我那做文案的朋友帮忙写的,领导听后,就随意的看了看,发现很多细节的地方都有改动,对我大加赞赏。

我听他说后,哭笑不得,想想这辈子能遇到这么唬弄上司的朋友也是够了。

每日抄经:出埃及记㉒

200325

两天不见,小小黑已经习惯楼下大厅的生活。

今天回家,拿包裹,看见他,我抽出闷墩儿喜欢的羽毛杆,逗弄他,谁知他走上来闻了闻,没趣的走开。我给闷墩儿新买的玩具就这么被无视。原本期待他兴奋玩耍的场景没有出现。看来小小黑和闷墩儿真不一样,无怪乎朋友说,每只猫都有自己的个性。

我拿着包裹和羽毛杆上楼回家,还没进门,闷墩儿已经在门里叫,打开门,我随意甩了甩羽毛杆,她立刻来了精神,我放下包裹和他玩。至于我包裹里的木棒老鼠,火鸟毛棒,孔雀毛棒,等他玩腻了再拿出来。

重庆这几天的气温将近三十度,闷墩儿玩一会就躺地上休息,我趁此时间,出门跑步。

前几天看火锅店开了,今天网吧开始营业,看来没多久学校就要开学。路上的车变得密集,江边跑步的人来来往往,轻轨频次增多,我往返跑,看见它们两次穿过江面。

回家路过大厅,小小黑在地上到处嗅,猫猫躺在椅子上休憩。我一呼唤,他俩跑过来。小小黑直接过来蹭我,猫猫有些害羞,躲在一旁,想过来,又不愿过来的样子。

我发现小小黑不管是见到猫猫,还是闷墩儿,完全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哪怕他们龇牙,小小黑也毫无反应。

我逗弄了他俩一会儿,见碗里的水已经空了,便端起碗,到水龙头那里接满水,放在原位,这才安心乘电梯回家。

现在只想知道,闷墩儿会不会觉得我是个见异思迁的铲屎官。🐾

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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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抄经
手抄圣经

2003262003.26.m4a00:0002:50#读出埃及记

亲爱的闷墩儿:

见信好。

前天早上五点,你叫我起床,昨天早上四点,你在床上又蹦又跳。

我每天晚上必须睡好,才能保证每天早上六点醒来,出门赶早班轻轨上班。这几天你在闹铃没响前叫醒我,实在让我火大。

我数了数你叫醒我的方式,大概有:舔脚、咬手、踩头、钻被窝……再加上你脖子挂的铃铛,每次晃动,会发出「叮叮叮」的声响,使我完全没有办法安稳睡觉。

给你挂铃铛,原本是怕你跑到外面,找不到你。若你走丢了,上面还有我的联系方式,好心人看见,自会归还。没想到你安分几天,开始报复我。

你要知道,我若睡不好,会影响工作,丢了工作,买不起猫粮,养不起你,到时我只能让你继续流浪在外。

希望你能明白这一系列连锁反应。

今天晚上看你表现。

晚安。

睡眠不足的铲屎官:小山🐾

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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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闭嘴:一张一个月想出来的DM单是什么样的? 2015-07-08

大多数当文案狗的人,都有一群不懂文案的朋友,他们会觉得做文案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尤其是他们开店后,会找你策划一张DM单。顺带还问一句,你分分钟就能把它搞定吧!

我就有这样一个朋友,当他把要做手机贴膜「这里的贴膜专指手机壳贴膜」的DM单想法告诉我时。我问他,准备DM单投哪儿。

他跟我说:「贴小广告啊,你看那墙上的“狗皮膏药没」?

…………

「那你做DM单总需要策划吧!」

「什么策划,我就搞一个手机贴膜,随便想想得了。」

「那总得要找个设计帮你用CorelDraw排个版吧?」

「什么CorelDraw?你是不是想复杂了,我就需要几个字儿,然后放在Word或者PS上面弄一下,找广告公司打印就出来了。」

…………

这之后我就叫他闭嘴了。闭嘴后的一个月里,我趁着一些闲时想DM单的事情,这其中围绕两个点:

  • 一、大多数DM单为什么没人看。
  • 二、手机贴膜怎样才能在一张DM单上有吸引力。

这期间我没事就在乘轻轨、等车、坐车时看那些玩儿手机的,后来观察发现,大多数喜欢贴膜的都是女性,男性的手机上很少看见这些花花绿绿的玩意儿。

可也有例外,比如我领导的手机就花花绿绿的。我发现这个特点后就问他,为什么喜欢把手机搞得花花绿绿的。他轻描淡写的跟我说,女朋友搞的。

于是我的第一张DM单的广告就想出来了:

打电话

这是正面,做成女性打电话时的样子,背面就可以做成女性在车上看电影碰着的感觉。

原本我是想朝着这个方向一直想下去,可忽然发现有些不对,大多原因是这样搞下去钱肯定超支,还有一个问题是:单身女性怎么办?

想到这里我不得不换另一种思路,但总的思路已确定,一定要让人感觉到幸福和爱。

这期间我想过许多种办法,但出于成本原因都不行。就在要交稿时,我朋友「就那什么都不懂的甲方」发了一组图出来,这组图来源于他买贴膜机器的那家公司,图是这样的:

手机图

当时我就想把这个拿过来改,女生的手机换个方向,这样能更加强调贴膜是贴背面。「做自己」改成「爱自己」,之后去找类似的图片「反正就去各种图库网上找,大不了花点儿钱」。

解决掉正面以后,就开始想背面。我想的背面是「秀恩爱」,两个情侣拿手机自拍。这样既解决了单身狗的问题,又顺便把情侣的问题解决了。

搞定这些以后,接下来就是如何让人看的问题。为什么人们不看?怎样才能让她们看?如果你去看那些拿DM单的,会发现她们拿到DM单没有反应。我就跟朋友建议,如果价钱在承受范围内,可以把DM单做成磨砂「有颗粒感的」,这样女生在接DM单时,手触摸到会下意识的看一看。

做完这些,我继续跟他说,前期可以做一系列活动,比如用什么样的姿势拍照,可以获得减免或者免费贴膜等等。

好吧,当我把这些都说得清清楚楚后,过了几天,我朋友给我看到这么一张DM单:

我看到这张图心里想的是:这什么玩意儿,又黄又暴力。可这句话没说出口,只能鼓励他投出去试试。

很可惜,到现在为止我也不知他试过没有。因为今天得知,他准备再一次卷铺盖回家。

如果你有一个要你分分钟就搞定一张DM单的朋友,麻烦把这篇文章转给他看,让他好好长长见识,老子写东西,想点子,真不是分分钟就能办到的。

每日抄经:出埃及记㉑

200323

亲爱的闷墩儿:

你好。

天气渐热,我开窗户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每次打开窗户,你会时不时跳到栏杆,趴在窗户上向外望。

外面有什么好看的呢?有一天我一时好奇,随你趴在栏杆,看窗外。阳台前是一片茂密的树林,里面躲着不知名的鸟儿,它们不时叫几声,偶尔会飞出树林,冲入云层中。再往前,有一栋教学楼,疫情的关系,已经很久没有亮光。

左边望去,能看见一条街,偶有车跑过。当然,现在车流量开始密集,听那来回的呼啸声,就知道它们有多快速。

窗外有什么吸引力?我想了好久,也不明白。如果要我找一个理由,或许是你在寻找逃跑路线。我唯一能发现的逃跑路线就是外墙空调箱,从很狭窄的地方跳过去,沿着墙五厘米的边缘行走,通向另一位住处的房间。

思前想后,至于你为什么要看窗外,还是不能说服我。

俗话说「好奇心害死猫」。我是一个问题没弄明白,心里会不舒服的人。为你看窗外风景的事,苦恼好久。我朋友说,养猫必须要关窗户,至于为什么,没说。我看新闻,很多关于猫跳楼的事儿,这种自杀行为,实在令人不解。

好在近来读书,找到一些解答。从你自身的构造来说,眼睛近视,超过五米以上的物体,基本上看不清。你的鼻子和耳朵不错,弥补眼睛的不足。这有什么关系呢?

你的眼睛有一个特点,许多人忽略,或者说没注意。虽然你是近视眼,但你看运动的物体,比静止的快。这也是为什么给你播放运动画面,你会傻愣愣地打屏幕。

我相信,绝大多数开窗户的人,家外面一定有快速飞过的鸟、来往行走的人、飞快行驶的汽车,就算没有,风一吹,也会使得一些物体摇晃。你天性喜欢运动的物体,看久了,会不自觉去抓。人们把你抓物体的行为,称为跳楼。

不知道我的观察对不对,希望你能告诉我。

有好奇心的铲屎官:小山🐾

抄经
手抄经

200324

亲爱的闷墩儿:

夜已深,一道闪电划过天空,雷声滚滚而来,早已蜷缩在床上的你忽然惊醒,抬起头,看窗外。

又一道闪电划过,照在你脸上,你转过脸,一脸茫然。

两声雷响,大雨从天而降。你站起身在屋里游荡,时不时看看窗外的雨。

这雨使我想起抱你回家的那天,也是一个雨天,和今天所不同的是,那天寒冷的冬天,雨落在地上,冷冰冰。今天落下的雨,给这炎热的春天,带来丝丝凉意。

雨又让我想起你怕水的样子。每次拖完地,你在湿漉漉的地上走路,会时不时甩腿,跳在床上,慢慢舔湿透的身子。

书上说,你怕水,那是在炎热的埃及,你的皮毛没有形成防水功能,水打湿身体,会给你的身体造成伤害。怕水,以至于你连喝水也忘记。

雨还使我想起用水和你开的玩笑。我偶尔喝水,会洒几滴水在你身上,或者用刚洗干净的手摸你全身,让你常常狼狈而逃。

关于雨的记忆,不知你有什么回忆?

盼来信。

雨夜无眠的铲屎官:小山🐾

手抄经
手抄经文
手抄圣经

「小王子」永远不会老 2015-07-06

知道周克希的人不多,知道「小王子」的人很多。我想他是成功的。

昨日下午三点跑到方所听了周克希的读者见面会,人很少,在我预料之中。我想他若不翻译「小王子」,知道他的人有可能会更少。好在我了解他并不是因为「小王子」,而是另一本书——「追忆似水年华」。这是曾经的书名,来源于「牡丹亭」:流年似水。

在周克希看来,这个名字或许并不是普鲁斯特本意,他把它改成了「追寻逝去的时光」。

每一个译者,都对一本书有自己的理解和感受,有的在翻译过程中,会加入进自己的感受,有的则会更加真实的还原作者。傅雷是前者,周克希是后者。他们都是成功的。

我去听周克希的读者见面会,是想问他,为什么当初说要翻译完七卷「追寻逝去的时光」,现在却只翻译卷一、卷二、卷五。他给我的回答是,周克希时间有限,普鲁斯特太长。我并不是很满意这个答案,比如现在在开读者见面会,完全可以拒绝参加这些活动,去好好的翻译一本书。与读者交流虽有必要,可在一个读者看来,能将一部最喜欢的书翻译完成,或许才是最为重要的一件事。

这个疑问我没当面提出,我想他有自己的考虑,毕竟已是白发苍苍的老人,如果一直将精力耗费在一本书的翻译上,却有不妥。看来也只能期待以后有人会去做这件事。

在见面会现场,大多数人都冲着「小王子」去的。这本书我看过一遍,很喜欢,现在想看第二遍,可惜没有书。这是本很有哲理意义的童话故事书,我到现在都在想,如果我五岁到十岁看这本书会怎样,十岁到十五岁时再看这本书,十五到二十岁还看一遍这本书,一直看到我老去,会是什么样子。

可惜我接触这本书的时间太晚,我迄今为止都还记得看这本书时的清晰感,它完完全全是在借小孩子的口吻说大人的话。

这本书里透露出来一些哲理性的成人气息,让我失去了品读它的童真童趣。所以如果有可能,以后等我有了孩子,等到他还小时,我想我会念「小王子」给他听,当他长大识字时,会给他看「小王子」。

我希望他在这一生中的每个阶段,都能和我交流读这本书时的感受,让我知道他是如何看「小王子」的。

当然,若他不喜欢读这本书,那也是没法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