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女人和充气娃娃 2015-03-12

现在回想起来,我读书那阵做得最有毅力的一件事就是找书。记得最清楚的是找《蜉蝣之羽》,这是本中篇奇幻小说,高中时看过一遍,喜欢地不得了。读大学时心血来潮,又想看一遍。可书没在身边,于是只好在网上找。

我记得当初是把百度翻遍了,到最后只找到网页版,没有TXT、PDF之类的版本。我不是很喜欢在网上看书,只好一页一页地粘贴复制成WORD版本,打印出来看才觉得痛快。

找书是我在网上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到现在我还有这个习惯,不过这个习惯正在被付费模式给改变。因为太浪费时间。

我今年做的最不可思议的事便是买了KINDLE。朋友从去年开始,一直在跟我推荐它的好,我不为所动,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买过之后,还要再花钱买书。不喜欢。我这个吃惯了互联网免费精神粮食的人,是没办法接受这种待遇的。我唯一能接受的只能是花钱买纸质书,我喜欢那种捧在手里阅读的感觉,看完后,如果觉得不错,要么收藏,要么送人。这世间旧的东西,除了古董,就唯有书用过后送人,不会让人觉得寒碜。不管那人喜不喜欢读书,能接受一本书,也会觉得自己是个文艺青年。

我没法接受电子书,其原因就是它没有捧在手里的感觉。摸真正的女人和摸充气娃娃,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机器的冰冷始终无法取代纸的温度,也无法让我购买后赠送给别人。买过后,书就只能是你一个人的了,想要送人,就得再购买一次,多么荒唐可笑。

不过纸质书也有它的坏处,太老或销量不好的书过些年就很难买到。我近来常找旧书看,找不到,只能在电脑上找到电子版。和朋友在群里聊起这事儿,我大吐苦水,说若是有那个闲钱,得去把自认为好的书印出来,再出版一次,满足自己的私心。

被逼无奈,我养成了在电脑和手机上看书的习惯。看纸质书转变到看电子书确实是一种挑战。毕竟大多数时间书是不可能随时带在身上的,只有手机随时在身。坐轻轨或等人,就掏出手机,打开阅读软件看书。常摸女人,偶尔摸摸充气娃娃,实属无奈,解决问题是最重要的,哪怕是暂时性的。

近年版权问题变得严重,百度的搜索也处于倒退状态,我越来越难找到自己想要的书籍。加之口味变得越来越刁钻,排版不好的,看不下去,不是某出版社翻译的版本,也不想看。再来就觉得时间的宝贵,舍不得浪费一分一秒,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虽能找到书,总觉得是一种浪费。思前想后,还是花钱较为划算。

这种花钱买时间的方法,我正逐步在接受,但看见喜欢的书,还是想买纸质的。没办法,不知道是不是我天生没有摸充气娃娃的命。

坑完这一辈,再坑下一辈 2015-03-11

常去吃饭的那家店,店面不大。人稍微多一点,就拥挤地不行。这一家人和其他做生意的没差,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不知道他们的爱情是什么时候,怎么开始的。虽然我很好奇,但有些事我还真不好问,毕竟我只是在那里吃顿饭。想来不是在那男人的腿瘸前,就是腿瘸后,女的对男人不离不弃,还给他生了个虎头虎脑的小子,却是真的。

那孩子去年开始读小学,我是看着他从学拼音,到识字,再到现在起背诵课文。每次看见他背书那厌烦的样子都觉得有趣。只是说不上为什么有趣。或许是因为我小时候背书也这样。

如果非要说我小时候和他的不同,就是我的学习环境比他好。小时候我爸妈对我的学习环境是最看重的,可惜我家自姥姥以后,还真没出过会读书的料。我是读到青春期后,被旺盛的荷尔蒙带跑了。初中时成绩还可以,高中就不行了,我妈有一落千丈的失落感,我是没有的,到现在都不怎么有。

小家伙是没有学习环境可言的。我常常下班后就看见他坐在店的左下角做作业,桌子板凳对他来说是不匹配的。做完作业就等爸妈有空后背书,之后在背诵过的课文上签字。这种从我读书就还在流行的方式,现在看来够老土的,看着这小家伙背书,脑子里总是冒出些反动的想法。觉得过了这么多年,还是这种要靠家长帮忙的教育方式真是无耻。后来听老板说,这种教育模式升级了,老师当天布置的作业,会通过短信发送到家长的手机上。这意味着甩手老师的活被进一步放松,孩子的作业管理,被家长接管。

我暗暗庆幸,还好当年我读书的时候,手机是个稀罕货。要不然我就没法在第二天去抄同学的作业了。

今天我下班有些晚,走进饭点吃饭时,小家伙已经做完作业,背完书,在玩儿自己的遥控汽车。坐在一旁的老板和老板娘在闲聊,说的是北京来了一教育家,学校组织他们去听课,名义上是愿意去的就去。听着听着,他们聊到听课时买了一套书,一共四本,总共150块钱。

对于书我是有天然的好奇心,赶紧问了一句,是啥书,能给我看看吗。老板很爽快的把他手上的书递给我,我一看这封面,这设计,就觉得粗糙地不行。估摸着就比上厕所的草纸好些。

我打开看了几页,都是些掉渣的东西,大多数是心灵鸡汤或是趣味故事之类的玩意儿。翻那本书的几分钟里,老板一直在跟我说那本书买得值,书的内容还是很多,好几百页,密密麻麻的。我没敢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不忍心让他花了钱,正开心的头上泼他一盆冷水。

学校为什么组织这场活动,我自然是知道的。只是邀请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老师来学校走一圈,怎么就不严格审查一下呢?感觉比当年李阳来我们学校宣传英语的李阳更恼火。至少李阳卖的书的质量还是很过关的,还用情感营销让很多人掉了几滴泪。

吃过饭后,老板已经把书像个宝贝一样保管起来。我付完饭钱,原本是想说什么的,到最后都没有说。其实说不说,有什么用呢,这是无法改变的事情。反正我们国家的教育就是这样,坑完这辈人,再接着坑下一辈。

感冒、拔牙、不看病 2015-03-10

三月的春风一来,我的感冒就被风吹起。这原本是个赏花的季节,我却只能与感冒做斗争,窗外天气虽好,无心欣赏。

我自打混过一圈医院后,就很害怕自己的身体出问题。最主要的问题并不在感冒,而是就医环境,虽然我这辈子进出医院的次数多到我自己都数不清,但却不是因为生病进去,而是工作。

感冒后的我最长做的一件事就是买药,我是坚决不去医院的。那一套忽悠人的东西,我深恶痛绝,这世界上我只信任我的亲人给我看病。可现在想来,这很难做得到,就像我他们虽然是医生,但不会拔牙。我只能找其他医生帮忙拔牙,最后的后果就是,拔了我左边的大牙,触动了我右边的牙。

我现在还能清晰地记得当时医生在打麻药时,给我说,不痛不痛。结果拔牙的时候,痛地我差点儿昏死过去。那一刻我瞬间明白为什么有的人在拔牙的过程中,会直接痛死在手术台上,牙齿的神经是和心脏有感应的,熬不过那口气,真能和这个世界 say goodbye。

拔牙并不是我不信任医生的主要原因,我能理解他技术不佳,当然这也怪我不肯花高价去好一点的医院就医。怎么能随随便便就找个区医院看病呢。

幸好牙疼不常有,拔完后虽不能吃嘛嘛香,好歹冬天不用受苦,能正常进食,我也算满足了。可感冒是说来就来,像发烧、流鼻涕、扁桃体发炎等等这些毛病。今天晚上你还好好的,到了明天,病症就不知不觉地冒出来了。这是没有办法预防的事情。

我感冒时总想着拖,可拖不到两天,就受不了了。去医院看病是不去的,进去后多的病就出来了,我永远无法判断那医生是怀着怎样的心态给我看病。说好听点儿,就是我不相信医生,说难听点儿,我不想当那被宰的羊。医院是我见过最道德败坏的地方。

想来这一棍子打死了很多人,毕竟有良心的医生,在这环境下,是挣不了几个钱的。和当官的一样,不过这也应了那句古话: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这世界太苛刻、较真的人没办法活下去,可有的地方必须苛刻,必须较真,不然会出人命的。

我现在之所以能如此健康地活着,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我基本上不去医院,我最大的办法就是打电话问我最亲的人,问他们我应该去药店买什么药,这种比老中医望闻问切的办法还不靠谱的办法,倒是治好了我多次小毛病。

问得多了,我自己也就成了医生。就像我这次感冒,喉咙痛,我跟那卖药的说,我是扁桃体炎。他不信,非要拿电筒看一看才行。后来证明我所言非虚,才给我拿药。

久病成良医,我身上是得到了验证的。

每日抄经:创世记 ㊷

200211

忙完一天,学习新知。

在家工作,不仅没有变闲,反而时间增长。不管网络如何吵杂,窗外如何动荡。我依旧能安心睡觉,一夜到天明。

今天写太多字,看不少好文章,又学习了 GitHub 的一些基本使用方法。明天还有路要走,休息,休息。

手抄经文
抄经

200212

约瑟会解梦,前面糟了祸,被兄弟不喜,遭难,转而卖到埃及。他替埃及王解梦,立了功,成为埃及的二把手。

我家里没有多余的兄弟,以至于很难明白兄弟间的感情。约瑟的故事,读起来很遥远。直到今天才懂得,这是《圣经》在传达兄弟间要和睦的关系。

约瑟受到兄弟排挤,最难过的是他父亲雅各。现在父亲所住的地方遭了饥荒,只能到埃及求求粮。因为约瑟解了法老的梦,知道接下来会有饥荒。

时隔多年,兄弟一行除西缅外,其余来到埃及求粮。约瑟认识兄弟们,兄弟们却不认识他,可见众兄弟对约瑟有多冷淡。

约瑟设下一道难题,要求他们留下一个兄弟,带最小的兄弟来见他。众兄弟答应了。带着救命的粮食回去,却不知道约瑟把他们的银包也装了回去。

从经文里看,众兄弟在此时明白自己犯了罪,不应该使约瑟遭难。

吕便说:「我岂不是对你们说过,不可伤害那孩子吗?只是你们不肯听,所以流他血的罪向我们追讨。」  (创世记 42:22 和合本)

回到家,他们把这事告诉父亲雅各,他听后,更是伤心欲绝。

此时我才明白,兄弟之间,若不团结,会分裂,有嫌隙。父亲会很痛苦。

一家人,当团结,不可相争。

手抄圣经
抄经笔记
抄圣经

读《昆虫记》:触动心弦的昆虫世界

昨天清理照片,发现一张学校学生桌子前放有一本《昆虫记》,今天拿起猫打湿过的书,读完剩下的部分。

进入五月,家里的虫子开始增多,偶尔会出现一些飞虫、苍蝇,甚至还有刚孵化出来的小蜘蛛。我家的猫眼神好,经常发现这些细小的生物,她会用自己的前脚或刨或按,逗弄它们。

细小的昆虫使我想起儿时的夏天,任凭日光毒辣,依旧会去田里捉蚱蜢,沿着蚂蚁的路线找它们的洞穴,听说蚁后就在那里。

亨利·法布尔就像一个孩子,他会花很长时间观察昆虫的行迹,为了验证红牧蚁如何找到回家的路,用无数次精巧的实验,最终证实了它们是用视力判断前方的路,这是我想起《昆虫总动员》里鼓着眼睛的蚂蚁,不禁感叹设计师的严谨。

昆虫世界充满智慧,圣甲虫用与生俱来的工具,包裹好食物,带到安全的地方享用或养育后代。掘土蜂是天生的刺客,总是能找到昆虫的脑神经,并给予致命一击。沙泥蜂是经济适用型建筑师,选用的材料外观不华丽,但却是一个温暖的地方……

昆虫的世界残忍暴力。螳螂会在交配完成,吃掉自己的丈夫。雄蟋蟀歌手美妙,但雌蟋蟀却是性格暴烈的女伴。步甲是一辆重甲机,是有名的开膛手……

这些亿万年前存活下来的昆虫,他们有聪明的头脑,也不乏自我生存的原则。法布尔的文字流露出无限的喜爱,充满哲思。我喜欢他严谨观察下的思考,请允许我摘录一段作为这篇读书笔记的结尾:

科学能告诉我们星星的距离、移动的速度、重量和体积,那些庞大的数字令我们感到震惊,但它们却无法触动我们的心弦。这是为什么?因为它们缺少一个巨大的秘密,那就是生命。那里有什么?那些恒星又温暖着什么?理性告诉我们,其他的恒星也照耀着一些和我们的世界相似的星球;在那些土地上,生命永不停息地变化着。这是多么美妙的宇宙观啊,但总的来说,它不过是一个纯粹的猜想,而非建立在可靠的事实之上,而事实恰恰是至高无上而又人人能及的证据。可能的事,不管可能性有多大,都不是事实,而只有事实是坚不可摧、不容置疑的。

——昆虫记

夏娃的足球 2015-03-09

我对于运动,一向是三分热情。上高中那会,班上一群差生都喜欢聊篮球,打篮球。谁若买了《篮球先锋报》,就别想再要回来。在班上轮一圈,就不见了踪影。现在想想,高中其实除了成绩不好,其他的都好。

篮球运动在高中那阵火得一塌糊涂,当年最火的科比、詹姆斯、姚明什么的,就不说了。我耳濡目染久了,也开始听到一些奇奇怪怪的名字,像加内特、霍德华、韦德等等。这些都是嘴上参与的,肢体上我最多是个看客。

不过我们班并不是每个男生都喜欢篮球,总有些特立独行的爱好者。比如夏娃,他就不喜欢篮球,喜欢足球。

夏娃的足球故事,按道理应该他自己来写,我现在有些越俎代庖,只是不知道他现在还喜不喜欢写作。记得去年还是前年,他想到个点子,叫我去街上摆摊帮人写情书。我没去,一是觉得太掉身价;二是觉得人如果要别人帮忙写情书,那段感情,估摸着长久不了。真亏他想得出这个“臭屁”的点子。

对于足球的热爱,我迄今为止就只知道他,那完全是一种走火入魔的状态。当时每周的《体坛周刊》他都会买,关于足球的杂志,也是从不落下。平时和他聊天,都斯斯文文的,像个暖男一样的性格。唯独不能和他聊足球,一聊就疯狂的不得了。本来就不懂足球的我,他还是会兴致勃勃地聊,内心的激动,从眼睛里直射出来,令人晕眩。

我印象最深的一次,就是他能在重庆夏日40°上下毒辣的阳光下踢球。学校的操场上没有草坪,只用煤渣敷衍了一层。上面基本上不能跑步,一跑步扬起的煤尘,吸进去就让人受不了。可夏娃不怕,就算是在操场上摔得膝盖破了皮,用嘴吹一吹煤灰,继续起来踢球。

后来班上喜欢篮球的同学都知道夏娃喜欢足球,就开他的玩笑,说如果以后结婚,一定得跟你媳妇生一队足球队出来,到那时,中国足球冲出世界,你现在吃的苦,也就值得了。这句话其实是在变相挖苦他,本意是,就算再喜欢足球,中国队在他有生之年也看不到希望。

夏娃听得久了,就开始反击,和一群喜欢篮球的同学打嘴仗,每次看见哪位篮球明星生活不检点,就要宣告一番。喜欢篮球的同学也开始反击,拿足球迷的素质差来进行攻击。这嘴仗一直从高二开始,打到高中毕业也没分出个胜负。反正每次说过之后,大家也就恢复原样。我估摸着是喜欢篮球的同学们群战,就算是赢了夏娃一个人,也是胜之不武的。可话又说回来,高中时的我们,就喜欢打这种“关公战秦琼”的嘴仗,逗比得不行。

毕业后夏娃读了一所不好不坏的大学,读大学时他还是很喜欢足球,依旧是疯狂的热爱,痴迷。有时候还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说卡卡,从高中开始他就喜欢卡卡。后来我去看过卡卡的照片,发现这小子真有“搞基”的眼光,找个喜欢的球星都能跟自己的样貌有三分相似,真鸡贼。

工作后我俩就很少联系了,虽同在一座城市,但路途甚远,我对篮球没了那份热情,对足球,就更提不起兴趣。生活中没了高中足球和篮球打嘴仗的激情,想想当年我是在他们身边唱《刀光剑影》的起哄派。那真是一段欢乐的时光,只是时间太过短暂,甚为可惜。

每日抄经:创世记 ㊶

200208

今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卸载微博、抖音、快手。等工作有需要再下载。

做这件事前,我想起了柳比歇夫。他是一个只对自己要做的事感兴趣,对身边一切事物不关心的人。哪怕是在战争年代,他依旧安心呆在「潜水舱」里,好好地做事。

我也想起村上春树,他是一个有「延迟症」的人,在他的书里,谈写小说,提醒致力于成为小说家的人,在一件事发生之时,先不要急着下结论,等事情过去,再重新去思考这些事。小说家最重要的不是下结论,更不是和人争论,急性子的人,耐不住寂寞,不会成为小说家。

回顾这段时间的经历,从冷静到克制,从无奈到愤怒。终究没有产生任何影响,反而花太多时间和注意力,在不必要的事情上。倒不如尽快撤离喧闹的战场,等事情过后再去回看这段历史。

鲁迅先生曾说,「人生多苦辛,而人们有时却极容易得到安慰,又何必惜一点笔墨,给多尝些孤独的悲哀呢?」

我给不了任何人安慰,还不如沉下心做自己的事。

手抄经文
手抄经

200209

我昨天晃了一眼,以为这节共五十段,昨天抄完一些,今天一直抄,发现怎么无穷无尽,再一看,原来这节有五十七段。赶紧停住,实在是累,明天再抄。

约瑟的故事和梦有关,神叫他解梦,他按照神说的去做,今天他就给埃及的法老解梦。

《圣经》里不论是解梦,还是神的指示,很多时候是在夜里。我在想,经里会有如此安排,是否因为人在睡梦中,才是真正和神对话。

从经文里也能看出,创世记前面就叫人要「承受这地」,但神是慈爱的,人在劳作完,就要歇息,只有空闲,天黑尽,人才有时间诚心祈求神的宽恕。

一个人在喧闹的世界里,无法去做一些诚心诚意的事。

说来也怪,当减少噪音,除了出行受阻,我的生活开始变得有序。

若说有什么不舒服,或许是每天要为一顿饭奔波,郁闷的是,今天到罗森,准备买几个包子,店员告诉我说,熟食都不许卖。这是继菠萝不能削的又一「惨案」。

说来可笑,我不免又想到何伟写的《江城》,他说,看我们的学生守则,里面会写很多「不许」,唯一许的就是热爱祖国,热爱学习之类的话。

他也很不喜欢学生讨论文学作品,动不动就扯政治。反正所有的作品,到最后都会与政治挂钩。

我发现自己也会有这种倾向,至于为什么,兴许是人们不断受到政治的恐吓、威胁、迫害。我们生长在一个严肃的社会,做什么事,不是随心去做,而是在一种指示、命令下行动。人的行动受限,思想自然也会成为开关,何时开灯,何时熄灭,都是二选一的问题。

况且选择题也是考试中常见的题型,就算是随便乱蒙,也能对一些。

长时间的训练,慢慢将脑子变成开关,做事自然方便许多。

人们始终相信,只要统一、集中管理是件好事,但没有去想过,长此以往,会产生什么后果?

西方艺术里,白色曾经是纯净无暇的象征,但现在,它成为恐怖的代名词。

手抄圣经
抄圣经
抄经笔记

200210

‌今天抄经不在状态,有些迷糊。不禁想到上星期五王老师布置的作业:选一篇白话文的好中文。

我最初脑子里出现的是鲁迅先生的《故乡》,我喜欢这篇文章,还是读过他回忆自己儿时生活的一篇文章《社戏》。这是我读《鲁迅全集》时,时而欢喜,时而感慨的两篇文章。鲁迅先生的这两篇文章,促发了我儿时的记忆。他的《社戏》,使我记起童年和小伙伴在清凉小溪里捞鱼的欢乐场景。《故乡》又让我觉得,自己每次回家,仿佛也是在慢慢地告别。

告别,总有一种人和物,慢慢模糊,远去的影子。我到现在还记得,很久不回家乡小镇,再回去,发现以前眼中的高楼,变得矮小。街上的人也不认识,那些我生活的地方,灰尘和垃圾满地。出现许多生涩的记忆,脑子里不断问自己:这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不由得想起鲁迅先生的那句话:

「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兴许真是兴许如此,再加上我最近在读何伟的《寻路中国》。在鲁迅的文章里,流露的是情绪;何伟的作品里,表达的是理解。鲁迅写《故乡》和《社戏》,那种纯粹质朴,悲凉的情绪,只有生活在这片大地上的人才能明白。何伟却如同一个闯入者,从起初的不习惯、不明白,到最后像个小孩子,戳破社会上所遇到的人情世故。

我思前想后,发现不管是鲁迅还是何伟,他们都满足好中文的标准。不过我并不太希望选这两位的作品。倒是在抄经过程中,我发现一个仆人的身影,他不顾一切地把信传出来,告诉约伯。这就是《圣经》中的约伯记。

‌我最初读这个故事的时候,以为《圣经》就是一个寓意故事。直到我看过韩国电影《出租车司机》,才明白,报信的仆人,不惜牺牲性命,也要把信送出来到底为何。

《约伯记》一开始,就直接进入交代人名、所住的地方、家庭成员等信息:

1、乌斯地有一个人,名叫约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

2、他生了七个儿子,三个女儿。

3、他的家产有七千羊,三千骆驼,五百对牛,五百母驴,并有许多仆婢。这人在东方人中就为至大。《圣经》

交代完信息,人们就很清楚明白约伯,再接下来,就是神和撒旦的对话,一系列的惩罚开始。《圣经》如何表示事情的紧急程度,从如下文字能可见:

13、有一天,约伯的儿女正在他们长兄的家里吃饭喝酒,

14、有报信的来见约伯说:“牛正耕地,驴在旁边吃草,

15、示巴人忽然闯来,把牲畜掳去,并用刀杀了仆人;惟有我一人逃脱,来报信给你。”

16、他还说话的时候,又有人来说……

17、他还说话的时候,又有人来说……

18、他还说话的时候,又有人来说……《圣经》

约伯不断遭难,他连话还没说完,不断有人来说,《圣经》只用描述性的词语,从来不带感情色彩。一个人连话都说不完,这事情有多急迫?

哪怕是这样,撒旦还是没有放过约伯,决定「击打约伯,使他从脚掌到头顶长毒疮」。从这一刻,约伯内心开始动摇,决定质问神所做的一切。

《圣经》里的这个故事,用了两节。所包含的寓意,无穷无尽。我从《出租车司机》里,看见约伯仆人的影子,开始明白这个故事。又从李医生的身上,发现他就是那个不等人把话说完,把信传递出来的人。

现在,当约伯「还说话的时候」,又有谁打断他的话,把信传出来?

手抄经
手抄圣经
抄经笔记

读《教养的迷思》:环境造就一个人

颠覆认知的一本书。作者在讨论父母对孩子的影响,给出的结论是:父母并不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多大的影响。这有些为父母开脱的意思,仔细一想,我们身边不就有那些父母不怎么管,成就斐然的人吗?我舅妈的弟弟就是个例子,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弟弟最小,读书成绩最好,是那种真正没有父母管教,自己成长的一类人。

书里从许多方面证实父母对孩子的影响微乎其微,有一个理由是,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最容易受影响的还是他的群体,也就是经常和他一起玩耍,读书和生活的人。父母在孩子眼里就是监护的作用,对其管教。人类是群体性动物,身边的朋友和所居住的环境才会无时无刻影响着孩子。

有一个例子能很好说明孩子所受到的影响:一个不会英语,连父母也不会的家庭,孩子通过和身边会英语的朋友交流,慢慢也能学会英语。

相比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或许社会环境对孩子造成的影响更大。

妈妈和她的宝贝疙瘩 2015-03-08

朋友圈今天刷出了一则广告,说的是母亲不会用手机清理内存。我看后转发了,因为我妈也不会清理手机。她和广告里描述的一样,怕清理,一清理手机上的照片就没了。以至于她最开始用上智能手机时,我很长时间都在回答她一个问题:“你把相片上传到空间和朋友圈,手机里的就可以删除了。”

记不清是什么时候,看过这么一则公益广告,说的是一母亲反复问儿子一个问题,儿子在打游戏,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答着。母亲一直在重复一个问题,儿子到最后终于忍不住,爆发了。后来母亲什么都没说,回到家,拿出一本日记本,上面写了一句话:儿子6岁时,问我XX(广告商家名)是什么,问了35(好像是,具体的记不清了)遍,我一遍一遍地告诉他,不厌其烦。广告就在这一刻,戛然而止,我看后,被感动地泪流满面。

我一直都是个没耐心的人,任何问题如果问上三遍,就会觉得烦,和我妈说手机怎么用也一样。她总是隔三差五地问我这个图片是怎么做的,那个怎么修图,要不就是一些上传下载视频的问题。有的问题我爸都弄懂了,她还是不懂。要不就是这一阵子懂了,久了不用,就又要再教一遍。很无语。

因为她向我请教手机的各种使用功能这事儿,我没少和她吵过架,很多时候我就在想,怎么能这么笨,教了这么久,还是不会。更有甚者,QQ表情的符号,哭是哭的符号,笑是笑的符号,画得惟妙惟肖的。她不懂,还要来问我。这种一看就明白的东西,我语言真苍白得无力。

和她吵过架后,我又会想手机图标设计和各种APP的使用引导,大多数人都会操作的软件,为什么我妈上手就这么困难。总不会是引导和提示不够,但人家不可能专门为你一人设定提示。后来这问题我跟她聊过,我说乱按或许就能按出来。她说她怕把手机按坏掉。那一刻我明白了,原来她之所以这么珍惜这部手机,是因为这是她过生时,我买给她的。我告诉她,系统只会崩溃,崩溃后,会重启,就算出现问题,只需要重新刷机,就会恢复了。

后来她的胆子就要大一些了,可没过多久,她又恢复原样。我问她我教的方法是不是不对。她说不是的,有人说如果重新刷机,里面保存的视频和照片,全部都会被清除,找不回来的。我当时听了,一阵无语。

想来她的手机,除了聊天和视频外,最大的功能就是拍照、看广场舞和录视频。这些都成了她生命中的宝贝疙瘩,无法割舍,可若是手机坏了怎么办。没办法,我只能在她的手机上设置了一个自动上传,并告诉她,如果有WIFI,就会自动上传同步,手机里的宝贝疙瘩就不会丢失。她很高兴,笑得脸上的皱纹都挤成了一朵花。

旧的问题解决后,总会有新的问题出现。前一阵流行自拍杆,她跑来问我,那东西怎么用,好不好,贵不贵。我说那东西真没啥用,值不了几个钱。她一听便宜,就什么都不管了,要我在网上买一个。等到买好后,我才发现这东西太长,若没个包,还真难带出去。

自拍杆我没亲手交给他,托我爸带给她的。在临走时我教了我爸怎么使用,以便他能教我妈,这样我就不必操这个心。没曾想我妈收到后,还是不会用,说是蓝牙的,太高级。想来也只有等我有时间,去解决这个问题。

关于手机的问题,我想这辈子是没法解决的。毕竟产品的更新速度快过我妈的理解能力。若有一天,一个产品的按钮换了位置,她估摸着又会跑来问东问西。我没办法一次性解决她脑子里忽然想起的问题,想来也只有等哪天发明出人脑自动控制的手机,或许我才不必烦恼。

现在回想起来,我教她和她教我,这中间确实少了很多耐心。我注定只能学会忍耐,把她变成手机达人。

你是“潴”啊! 2015-03-07

我读大学时,学校有个论坛,叫“樟树林”,我闲着没事就在里面闲逛,逛着逛着,发现一交友的Q群。我无意间闯了进去,认识了一女生,她的QQ名字很特别,叫:潴。

第一次见面是她拉我出来的,是那种连哄带骗性质的“拉”。我出于礼貌跑去见面,当然内心还有些小臭屁,想到有人主动约我,心里得意地不得了。等见到人后,我才知道她为什么取这么个网名,她长得确实像“猪”,圆脸,短腿,脖子粗,蓬蓬头,个子不高,眼睛还有些凹陷。据她说是小时候得过“大脖子病”(甲亢)。我对她的第一印象就这样,见过面后就想着怎样开溜。

可事情并不像我想的那样简单,她叫我出来,是有目的的,想让我帮忙发传单。我问她,为什么要让我帮忙。她说,找不到别人帮忙,在网上跟你聊天,觉得你人还不错。我觉得很可笑。那天我整个上午就想着开溜。可惜的是她缠着我,我无法开溜,就这样,我人生第一次发传单就是在这种“胁迫”的状况下开始。

那是10年的冬天,我站在学校开水房的外面,像个傻子一样给路过的同学递传单。我看她做这件事很起劲儿,对每个接或不接的人都客客气气的,不像我,爱接不接,不接拉倒。我不知道她心里怎么想的,反正我当天下午在心里骂了她千万次“傻逼”。

好在这头猪很仗义,发完传单后请我吃晚饭。我毫不客气地狠敲了一顿,把我一下午的损失全补回来了。后来才知道,其实发半天传单,赚不了几个钱。

这之后我就和她在网上聊天,直到第二次见面。现在想想,好像和她见面,都没好事。虽然她一直觉得我是个好人。会摊上一头猪的好人。

第二次见面是在学校的操场上,她找我借钱,说是要去见他的男朋友。我很惊讶,心想,见男朋友你找我借钱干嘛。我没敢说这句话,而是不断八卦她的男朋友。从她的叙述里我弄明白了,原来她曾经玩儿游戏的时候认识了一男的,游戏的时间一长,便开出了爱情之花。

我听后很惊讶,敢情网恋这种奇葩的事儿被我碰上了,心里却想,若是不借钱,似乎是一种变相的棒打鸳鸯,借了钱,说不定还能成全一对苦命鸳鸯。我无比煎熬地琢磨着,不想借钱给她,嘴里却像个劝人回头是岸的佛祖,苦口婆心地跟她说,万一那男的想骗钱骗色怎么办?你没看新闻上那些女的网恋,搞不好就被卖了……我说了一大堆话,她不听,一个劲儿地跟我说她有多了解那男的,他有多高,多好,多体贴之类的。后来我实在是听不下去了,一狠心,直接去银行取了几百块钱给她,加上她做兼职和每天省吃俭用存下来的钱,已经足够她坐着绿皮火车从西南滚到华东。

这之后我发誓,就算不要那钱,也不想再见到她。

从那以后我俩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联系,长到春天的花儿开了谢了;长到秋天的叶子变黄掉了;长到我开始准备毕业论文。

我原本以为自己早已忘却这头猪,可一个突如其来的电话,又把我拉向深渊。这头“潴”又回来了,只是这次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回来,而是让我帮她跑腿,去拿毕业证,送到室友那里,再转带给她。我冷笑,问她为什么不自己回来拿。她在电话另一条兴奋地跟我说,已经找到工作,回不来。我内心是极不想去做这件事,可耐不住她软磨硬泡,就帮着她去跑腿了。

跑腿的过程中,她还不断打电话来问我把毕业证拿到没,说等拿到第一笔工资回来请我吃饭。我在电话这头不断跟她汇报情况,还不忘讽刺她,说下辈子也等不到吃你这顿饭。她笑,不说话。等把她的毕业证转交给她室友后,我也在这个夏天,顺利走出学校,迎接我的挑战。

这之后过了许多年,我在社会上忙得浑浑噩噩,撞得头破血流时,会偶尔想起她欠我的那顿饭。其实当年有很多关于她爱情的八卦事情我没来得及问,如果问了,我估计可以写一本惊醒动魄的《潴和青蛙王子的奇遇记》。

不知怎的,今天走在路上,忽然又想起了她。只是等我回到家,在QQ上搜寻时,发现她早已不在我的好友里面。想来她早已把我拉黑,看来她是能感受到,我有多么的不待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