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思录(22) - 2015-12-31

昨日看了老罗的发布会,整个一天都在为买不买T2烦恼。换手机是前两个月时候的想法,一直在犹豫是买锤子还是一加,这两部手机可能是我没有触摸过的安卓手机,而我现在已用过,或看过的手机有:三星、小米、魅族、华为,基本上该玩儿的安卓都玩儿了一遍,对其他类型的手机已无好感。想想这或许是我使用的最后一部手机,献给T2吧,如果不好用,可能明年真的会换苹果。

今日上班时,前段时间投的简历,已有公司打电话来找我面试,我准备4号去看看,在网上浏览了一下,好像是做房地产方面的公司,而所要招聘的岗位为企划主管。偏向于网络方面,想想我这辈子真是跟网络结下了不解之缘,怎么都躲不开这个地方,原本想踏踏实实的做些传统企划方面的事,吸收点儿经验,为以后做事赚些本钱,要么就是想去当记者,可惜唯有一次进商报的机会,没有把握住。如果这一次工资开的可以,我就试着挑战自己一把,若是不行,只能期待年后尽力找一份记者行业相关的职业。但愿明年能实现这个愿望。

上周六与斌哥哥又洽谈了一次,今日把我上次做的PPT重新完善后发给他。顺便给小宝叔叔发了一份,希望他能在这段时间好好了解下微信,不然冒冒失失的就这么撞进来,真是劳心费力的事情,如果还年轻,浪费点儿时间也算是走个弯路,积累经验。可他现在年纪高不成,低不就,还真要好好的规划一下。

我自认为能力不足,但尽量帮忙,可说到底,成事在人,谋事在天。能不能把微信做起来,还是得靠自己。

顺便说一下,继邹伟那个二货颁布考试后,我成功失败一次,今日重考,作为一个强烈抵制把文案这份工作当成死记硬背,不去发挥自我功能的一项职位,我抵制到底。但出于对工作的尊重,我选择作弊,哈哈!做事要讲求方式方法,我他妈太讨厌这种压迫人智商的工作,如果背一些条条款款就能有用,那文案都去背书算了。傻逼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