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信仰不过是写写字儿 2014-11-17

这两天在上下班途中,无意间从新闻客户端上刷出两则比较有兴趣的新闻,一个是重庆的,一个是江西的,讲的都是同一件事,被社会多数人批评的文艺工作者,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作家。

重庆新闻上的作家没有工作,靠在瓷器口买明信片为生,偶尔还会向父母要钱,育有一子,儿子现在都长大结婚了,然而他却连参加儿子的婚礼都不敢,整天活在自己的创作事业里。

江西新闻上的作家比重庆的好一些,新闻上说王宝强曾经唱过他写的歌,算是厉害点儿的作家吧!只是这样,还是连个屌丝都不如,好在能自食其力,父母也算是豁达的人,看得开。

社会上对于这两人的遭遇,大多数给予的都是批评与谴责,说他们没有责任,没有尽到自己该尽的义务。然而在我看来,这种不偷不抢,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其实也是一种乐事。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我也无法理解,然而内心却暗自佩服这种人。

说实话,我曾经也想象他们一样潇洒地活着,当一个自由的文艺工作者。可当我踏入社会的那一步,随着被社会的日渐腐蚀,开始明白,这个“短平快”的社会,对于作家这种职业,或许只停留在网文与其他两位80后大神身上。曾经喜欢看武侠的一代,在慢慢退去,会去看《百年孤独》、《红楼梦》之类书籍的人,已经被社会稀释殆尽。如果某一天在聊天的过程中,有人说看过一本古老的名著,我相信大多数人都认为看那些有什么用处?其实文字的出现,就是为了记录,作家负责创作,把文字,作品经过不断的沉淀与淬炼,锻造成一部振聋发聩的作品。他们让阅读变得轻松,同时也让人们体验到人世间的酸甜苦辣,把那些隐藏在缝隙中,不被人发掘的,闪闪发光的事情,转变成小说、散文、诗歌等作品,让它们流传下来,使人自省。

创作、思考与幻想,是推动人类前进最伟大的产物,它使我们的生活变得快乐,使我们吸取经验,使我们受到教育。只是总会有人滥用这种职能,将它从神坛下拉下来,然后狠狠地吐一口唾沫,让它臭不可闻。这原本无法用物质去衡量的产物,到最后变得腐败不堪。

很多人踏上作家这条不归路,事实上都是为了物质,只是有的对自己的期待很高,希望一来就能靠一本书赚个腰缠万贯,然而这类人最初的源动力就不单纯。如果硬要说单纯,或许莫言将自己的为什么要当作家写地最真实,我记得他的散文里有一篇提到自己为什么要当作家,那就是为了能吃上饭。这可以说是最朴实的话,因为写得好,就有饭吃,仅此而已,只是得诺贝尔奖,或许都是他猝不及防的一件事。

至于阎连科,我想他是富有责任与使命感的,他在获奖演说里说自己是“一个最能感受黑暗的人”。我很佩服他能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下坚持写作。

写作,在我看来是基于人类最原始的本能,就像叶圣陶在文中所讲,写作并不是高不可攀,写与说,是一体的。每一位作家的作品,首先面对的就是自己。读自己的作品,是作为作家的第一要素。我现在也开始面对自己的文字,在自己看过后才会发出来,只是我的说话与表达能力并不如写快意,好在我不是个作者,用崔健歌词里的话说,我最多只能算是个“写字儿”的。因此我很反感别人叫我作家,或者什么大作家,现实生活中我很少反驳,只因为反驳是毫无用处的争辩。他们对于作家的理解和我不一样,我自然不会去做这些辩解。

曾经我以为,当作家是很容易的事情,因为我站在山脚,只能看见顶尖上那寥寥的几个人,等到再往前走一步,才发现倒在路上的,形态各异的人都开始寻找其他上山的路。继续往前走,我遇到一位老先生,他告诉我自己在这个行业已经坚持了五十年。等走到半山腰,我发现一具尸骨,尸骨旁边有一本书,打开后里面没有字。原来他什么都没写就死了。这时我停下来,开始思考为何有的人,死都要扑在这条路上?我想那就是所谓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