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撤离的消息,今天看见领事馆夫人的文章,对其好感倍增。再看总领事馆的道别视频,一览绅士风度,一个国家的门面,在撤退时依旧做得如此体面,就算是面子工程,也是令人尊敬的。
这些事不禁使我想起一个词:士可杀不可辱。阅读历史不难发现,一个败军之将,依旧有视死如归的气节,是很令人佩服的。美国领事馆不是战败,而是撤离,这种风骨和品行,使我佩服。
我至今没有踏足过美国,但不妨碍我向美国学习。首先要说的人是富兰克林,或者说他写的书——《富兰克林自传》。他是科学家,发明了避雷针;是作家,曾经为了上报,不断模仿其写作风格;是教育家,兴办了学院……甚至在美国,他是第一个组建消防员的人。
我推荐很多人读这本书,有一个原因是:在富兰克林的身上,我看见一个不是以战争成败,而是心系人民,为民服务的领袖。他所做的一切,对于后世有莫大的影响,这不是那些整天讨论打打杀杀人所能理解的。现在叫你说对我国有莫大影响的领袖,他们为后世做过哪些具体的事?抱歉,我实在是不知道。
我在美国电影身上,学会了如何正确对待宠物,当他们是家庭的一份子,学会如何与她们相处,关心和照顾她。到现在我无法做到完全对待,但在与闷墩儿相处的过程中,我知道自己正在变成这类人。
当然,更重要的是我在美国电影身上学到了人生重要的一课:体面。记得在电影《第三人》里,一名包庇罪犯的女人被抓时,警察不是硬生生拖走她,而是在她走之前,询问她是否要穿一件外套。作为一名包庇罪犯的人,她或许有罪,但作为一个人,给她相应的体面,是对人的基本尊重。理解了这事,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美国的司法制度会允许犯罪人请律师为他辩护。因为这是他作为人应有的权力。
不少人对美国的误解是,他们只有几百年的历史,前期的财富积累,完全是靠巧取豪夺所得。我们如果把历史拉长,看看最初到美洲大陆的人,都是些什么人?是不是那些连哄带骗,叫人去挖矿的富豪,这些人到后面所做了什么?把自己国家嫌弃的难民他们到了一片土地上,除了自食其力,还能做什么?如果自己不团结起来,保护这一片土地,那还要谁来保护他们。
多数人对国家的理解是先有国才有家,但国家的演变是从家到社会,最后才到国家。试问历朝历代,谁不是被搞得家破人亡,走投无路才揭竿起义的?哪怕稍微有口热汤喝,也不至于做些反动的事。不仅是美国,所有国家的建立,朝代的更替,都是从一个族群变成难民开始的。
关于美国,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别说是我,现在的互联网公司,由上到下,谁不是一颗美国心呢。
那些做天朝梦的人,稍微动动脑子,也不会搞什么对立,在领事馆唱国歌,放鞭炮。这些事儿做得真不体面,典型的脑子被驴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