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行音乐的回忆|每日抄经:利未记㉔(2)

抄完经,快手弹出周杰伦发新歌的消息,点开听完,没有感觉。打开朋友圈看了看,这首歌已刷屏。

我个人对音乐没有太多了解,也没有学过乐理方面的知识,一首歌好听不好听,还真是凭感觉。最近觉得好听的一首歌是披头士唱的《in my life》,我在上下班反复听。于我而言,一首歌好不好听,就在于听的次数够不够多。

我去年听最多的歌是皇后乐队,看完纪录片决定去听他们所有的专辑,每天上下班的路上听,真是一段幸福的时光。

现在想来,今年似乎有特别多的隔离演唱会,国外有 Lady Gaga与世界卫生组织共同发起的《one world》演唱会,国内有《相信未来》演唱会,再之后是五月天的演唱会,孙燕姿出道二十年演唱会。无论前后,他们承载了我生命里的一段时光。

周杰伦出道时我还在读初中,那些年能听到的歌手除了他,还有 S·H·E、林俊杰、王力宏等。我记得最清楚的是,走在大街小巷,要么听到周杰伦唱吐字不清的《双节棍》,要么就是 S·H·E 的「你是火,你是电,你是唯一的神话」。

从流行音乐的角度看,我中学时代传播媒介没有现在这么发达,一首歌能听很久,久到歌手花一年时间制作新专辑也来得及。现在慢慢觉得,一年的时间,已经跑过数百首抖音神曲,但能听完整一首歌的人却寥寥无几。

我在前公司认识一位特别喜欢五月天的同事,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会喜欢五月天。她想了半天,最后给出一个不那么肯定的答案,因为她哥哥喜欢。后来我发现,喜欢五月天的女生,工作拔尖,为人处事特《温柔》。

往前走,林俊杰传唱度最高的歌有一首是《小酒窝》,但他的才华从第一张《乐行者》开始已经显现,除了主打歌《就是我》外,这张专辑里面的《冻结》《会读书》《翅膀》我也很喜欢。只不过我真正听他的歌,却是从专辑《编号89757》开始。

我今天晚上打开 B 站,看了看孙燕姿的演唱会,看着看着,忽然想起,这是我姐很喜欢的一位歌手。孙燕姿在话筒前说,自己终于有机会打赤脚唱歌。她做成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我点开我姐的朋友圈,发现她的朋友圈已经成为买保险的推广宣传平台。想必生活的重担要大过那些年自己追过的明星。

我读书那年还有一位名叫谢霆锋的歌手,他唱到一半跑去演戏,听说还在香港有家特牛的公司。不过现在很多人关心的不是它唱歌怎样,演得好不好,比起这些,花边新闻才是人们喜欢的娱乐方式。

黄色歌曲开启中国当代流行音乐 2015-07-22

知乎上有一篇很有意思的帖子,说的是世界上都有哪些奇葩的书,其中有一本我很感兴趣——《怎样鉴别黄色歌曲》。我一直想知道书里面写了些什么。

昨日有幸,参加一流行音乐课,有幸见到了这本书。谁曾想就这一本薄薄的书,确是中国流行音乐的开端。书里的内容是在批评邓丽君的歌曲,说其是黄色歌曲。演讲的老师为此还特意放了一首《香港之夜》,据说这首歌之所以会被批判,只因里面出现「拍拖」二字。老师打趣的说,如果黄色歌曲能唱得这么动听,那也是可以的。当时我就想,不知道金庸笔下的韦小宝常说的《十八摸》否也有这种韵味在里面。

我平生有几大爱好,看书、看电影、写字儿、听歌。书,我喜欢看最好的,电影,我喜欢看好的,当然剧情扯淡,如果视觉效果做得不错我可以勉强接受。写字儿这事我一直没做好,到现在为止都在不断的练习,文字的追求永无止境,能找到自己合适的表达方式已实属不易。至于音乐,我很喜欢,我手机里曾最高存过一千多首歌,这还是因为手机容量不够,妥协所致。

如果这几种要排序,我听歌或许真不行,没什么档次,基本上是朋友推荐或大街小巷上面常放的歌曲。有时也会有事没事下几张港台很红的音乐听。可听得多了,会觉得腻味,没意思。好在最近几年音乐节目很火,倒是把一些老歌翻唱得有意思,可是也不耐听,能听的歌又开始减少,有时候能听到一些小众歌曲,倒会奉若珍宝,放在手机里一直听一直听。

这堂课与其说是在讲中国流行音乐的历史,倒不如说是在听一首首经典的老歌。老师算得上流行乐坛顶尖的人物,讲课的过程中,不断地放歌,我则借着书店里的WIFI把那些好听的歌一首一首地存进手机,下到没容量时,一狠心把以前那些大众的音乐删除,把更多的位置留给这些被掩埋了的好歌。

听歌有趣,上课也很有趣,你可以看见中国这些年来在音乐上摸爬滚打的走过来,可以知道郭峰在那个没人会玩儿摇滚乐器时,创作出很优秀的音乐。程琳因一些原因错过了她的黄金时代。崔健曾经也参加过选秀节目,因嗓子问题被首轮淘汰。李亚鹏也曾是个摇滚爱好者,为此四处借钱请乐队去新疆开演唱会。魔岩三杰在香港红磡的演唱会,让那些曾经坐着的人站起来High……这些都是很有趣的事儿。我到现在才知道,真遗憾。

好在这些尘封的历史,虽会被人抹去,但总有人会去悄然发掘,细心呵护着它们,并告诉那些喜欢音乐,想要了解流行音乐的人。

不过在这流行音乐发展的30年里,也有许多无奈,你会发现一切的音乐,它只能够在饥饿与贫穷中才能变得动听,但凡与商业挂钩,就会变得粗糙不堪。乐队聚散、歌手耍大牌、制作团队相互猜忌等等,一旦出现这些苗头,音乐创作道路就会一直走下坡路。迄今为止在音乐这条道路上还未有一种方法去平衡这两者间的关系。

或许这里有一些原因,但我不知。我想大多数关于流行音乐的话题,应该交给专业人士去解答,我这个非专业人士,只能享受这些好听,但很难被大众发现的好音乐。它们被所谓的主流音乐淹没,这不应该。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更显示出它们的珍贵与不易。

且听且珍惜吧。

逼逼 2015-04-11

昨夜雨,不冷。和一群朋友剥花生米,吃烤鱼,谈天说地。上周我就想吃烤鱼,没吃成。去吃了老火锅,结果屁股火辣辣的疼了一周,血流了一周,至今也没弄明白是火锅的问题,还是天气变换得太快。

烤鱼桌上没什么话题可聊的,大都是朋友的女朋友一个人在发挥,歌颂伟大的平安保险是多么的平安。我们群起劝之,希望她脱离正道,回归邪道,一起过那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好日子,别去接受平安的招安。她不听,硬说平安好,买了平安保平安,年年岁岁有平安,还说这是主旋律,朝廷颁布了许可证的,可以不买,但必须拥护。作为文明人的我们,不得不用转移话题的方式中断谈话。

这是一次和而不同的谈话,有些扫兴。

吃完烤鱼,走在湿滑的路上,我像个小贼似的跟朋友说,要当心你女朋友的思想,如果你倒戈相向,那咱们可就是集体沦陷,我先声明,允许你叛变,但不许劝降,我宁死不入主旋律。朋友听后没说话,摇了摇头,叹了口气。我知道他是个耙耳朵,拍了拍他肩膀,没说什么,跟着叹了口气。

雨天不适宜散步,宜逛超市。男的逛超市买吃的,女的逛超市买吃的和用的,我和朋友逛超市聊天。他跟我说最近听到一首歌,说是啥“摩擦、摩擦”。我说这不是去年就火的歌,怎么现在才听,他说,作为一名伟大的挖煤工人,天天在深不见底的地球妈妈的血管里工作,能接受到流行文化的速度不比大城市。

我笑笑,说他夸张的有点儿过。他问我,这歌好听吗。我说虽然不在调上,但能接受。他说,我怎么就没听出来有多好听。我说,你没发现他唱歌的时候有一种蓬勃向上的朝气吗。就像你早上起来时总想要晒太阳的小棒子一样,虽然没成功,但却从未放弃。他说这是生理反应,跟唱歌可不一样,肿胀是自然的,没办法控制。我说,人家不在调上也是自然的,不能因为听惯了主流,就不承认非主流,嫖过娼的明星我们都能给他机会,不在调上的歌为什么要批评。这是一个和谐社会,要用多元化的眼光去看问题。

朋友若有所思的想了一会。我看他紧皱的眉头像得了便秘,就知道他没听懂。于是我换了个说法告诉他,这世界上有诗人,诗人写诗,但是写诗的诗人读诗不一定好听,李白、杜甫这些当年没录音器材,我们不说,就说现在的诗人。若真比声音,有几个比得上大裤衩那些播音腔。但你仔细去听诗人读诗,你会发现有一种力量,他们写诗的时候注入了感情,声音里面也会带着这种感情。

我觉得我的解释够装逼了,结果一看朋友,眉头更紧了,想必菊花也更紧了。我叹了口气,知道没法说,只能转移话题,和他闲拉白扯的说些其他问题,直到各回各家,各睡各床。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摩擦,摩擦”。记忆回到当时他被夹在舆论的漩涡中,其实我算不上喜欢这首歌,歌手也不是很喜欢。但有一点我很喜欢,那就是他的执着,喜欢唱歌,五音不全也要想办法唱歌,甚至要出专辑。这种有梦想,而不甘于被社会磨平的锐气,其实是很多人都没有的。网络上骂的,讨论的,都是没有勇气的,只能躲在屏幕上说些不痛不痒的话。没有梦想的人,就喜欢打击别人的梦想。鼓励的声音少,抨击的声音多,到最后都是不了了之的结尾。

想到这里,不禁让我想到王小波写的一篇文章,他提到一个词:反熵。说的是投入的多,得到的少。王小波是个会写字儿的人,可以牛逼哄哄的说:我相信我自己有文学才能,我应该做这件事。可“摩擦,摩擦”是个不会说话的人,一说话就乱,一乱就紧张,一紧张就要被嘲笑,一被嘲笑就容易群起而攻之。其实想想,喜欢唱歌不犯法,你爱听就听,觉得我唱得不好,笑笑就好,为什么非要出来逼逼呢。

我觉得“摩擦,摩擦”如果再遇到这种事儿,就应该说:我相信自己的音乐才能,我应该唱歌,你们越逼逼,我越火,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