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大半个中国我睡你 2015-03-19

喜欢诗,读诗和听诗都喜欢,但不喜欢解诗。小时候最怕老师解诗,关于作者的背景,写作宗旨之类的,听得我头疼。听完后还要背,背过后还要考试,填空考试。

《早晨》

读书时背的诗差不多都忘了,记得住的也就一两首。词句简单,直白的。忘记的,都是艰深难懂,老师过度解读的。像《阿黛尔的故事》里说的那样,凡是老师太过于解析的,我都不喜欢听,因为扼杀了我的想象力。我也是这样,为什么就要去解诗呢。诗歌不是让人去体悟的?

第一次感受到诗歌的美,不是在小学学“鹅鹅鹅”,也不是在中学学“一枝红杏出墙来”。而是在一冬日的早晨,我走路去上班,看见那白茫茫的雾铺满整个城市,阳光直射到有雾气的玻璃墙上,湿哒哒的地面上,反出的光,那是一整个冬日的朦胧。那一刻,一首诗如开水般,直烫进我的头颅里。这是顾城的诗——《早晨》:

穿过长满冰霜的玻璃

晨光已铺满大地

万盏灯火结束了工作

明亮的太阳正在升起

曾经读的时候,真没觉得顾城的这首诗有多好,但此时此景一对应,它的美,瞬间闪现。这是要多么质朴的文字,才能描绘出这日与夜,这光与影,这清晨与黑夜。

《过冬》

看的诗多了,喜欢上了听诗,听那些曾经写过诗的人读自己的诗。比如北岛,去年他读过一首诗——《过冬》:

醒来 北方的松林

大地紧迫的鼓声

树干中阳光的烈酒

激荡黑暗之冰

而心与狼群对喊

……

听见了吗?我的爱人

让我们手挽手老去

和词语一起冬眠

重织的时光留下死结

或未完成的诗

第一次听把我吓到了,他读得不好,平淡如水。不过他的声音很年轻,有劲儿,有气,带有点点磁性。这之后又听了几遍,忽然有了些感觉,再听几遍,发现北岛的声音似乎是在表现一种无奈,又有一些隐隐的期盼。不知是希望冬天早日过去,还是希望“果园的暴动”快些到来。

《我爱你》

被一首诗感动,是从来没有过的,直到余秀华读她的诗——《我爱你》。很多人都看过她的《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我却喜欢《我爱你》。

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

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

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

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

……

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

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

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

告诉你一棵稗子

提心吊胆的春天

这首诗很多人都读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演绎及情感在里面,但我没被感动过。直到今天听到余秀华自己读这首诗。她那磕巴的声音里,带有一种力量,仿佛能穿透心灵,她的喉咙发出的声音,有一种力量,像一把利剑,直接刺进我的心里。我仿佛能感受到她对爱情的无奈与期盼,感受到她的提心吊胆。

我现在想,如果有时光机,我一定要带上录音笔,回到过去,让李白喝醉酒后,读读《将进酒》;让被捕的杜甫,读读《春望》;让坎坷的陆游,读读《卜算子·咏梅》……那是多么美好又惬意的事情。

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会寄给你一本诗。因为我希望你也和我一样,喜欢诗。

读《穷查理宝典》有感:会读书的人,真有黄金屋

很久前读过查理芒格的一个故事,提及他和人见面,每次会早到一个小时。我按照这个方法,不论赶车,开会还是上班,会提前半个小时出门,从此再也没有迟到过。

查理芒格的书,有许多投资方面的事,我看不大明白,只能跳过,不过在这些投资的故事中,他有一个投资观我很认同:投资一家企业,其实是在投资一个人,哪怕这家企业的估值低,经过我们考核,会按照实际情况去投,甚至会高于目前的估值(大意)。我不懂投资,蛋查理芒格的气度和胸襟,已经不是一般投资人所能拥有。

从长线看,投资是判断一家企业是否长远的标准,这家企业注定和领导人有密切关系。投企业就是相信那人能成事。这种信任的建立,有金钱交易,又何尝不是一种高于金钱的信任。

我佩服查理芒格的地方还有一点,那就是他读书,在书里,他身边人评价他和巴菲特,两人是行走的书柜(大意)。他两人身边有成就的人,无不喜欢读书。

反观我在网络上的观察,无论是行业内还是生活中,所比我过上好生活的人,无不嗜书如命。

其实每个人一月能读三本书,已经能超过朋友圈里绝大多数人,经年累月的积累,再凭借自身的勤奋与踏实,生活不会过得太差。

查理芒格与其说是投资界的成功人士,不如说他是一个发现「书中自有黄金屋」的人。

乱书渐欲迷人眼 2015-03-15

记得很久时看一篇文章,讲日本富人买东西,一家店装修地高端大气上档次,一家店装修地普通简单。两家店除了外表不同,东西都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就是,装修高大上的店卖的东西要比普通小店贵。文章的最后说,日本富人就算是知道小店便宜,也不会去那个地方买。

不知道这是不是有意诋毁日本,反正我看完文章后,觉得日本除了隐忍、闷骚外,还是人傻钱多的地方,为了面子而硬要被人宰,真是蠢笨到家了。我这种买东西在价格上挑挑拣拣的人真无法理解这种购买行为。一般来说,我买东西花上半个小时也算是正常的。哪怕是一包卫生纸,能有便宜还得捡便宜。

捡便宜的次数多了,便开始关注各种购物节,各种网店的店庆日等等。没事的时候就去各种店看一看,说不定就能捡到好的东西。不过大多数时间是在买书,只是新书越来与贵,逼得我去旧书市场淘。

淘旧书的习惯是我读大学时养成的,那时我每学期都要去旧书市场,因为要买课本,有的课本老师那里只有一本,要的话就只能复印,复印一本书要10块钱左右。后来不知道是谁说旧书市场只卖8块,如果会砍价,5块钱也能拿下来。这之后我就踏上买旧书的不归之路,当然教材买的少,买盗版和旧书居多。

盗版书最大的好处就是字密书厚,如果是网游,上千万的字儿,一本盗版书,就给你弄得实实在在,让你一口气看过瘾。其他作家的书,如果一本凑不成很厚一本,盗版就会混编在一块,照样是一大本。那时我对版权没意识,估摸着有意识,当时的钱也舍不得去付费观看或买正版书。我就觉得这书真实在,厚厚的一大本,10块钱一本,太牛逼了。

旧书市场除了卖教程和盗版书之外,还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书,卖书的大叔大妈大爷大奶奶们热情地不得了。我每次去都有一种乱书渐欲迷人眼的感觉。走到哪儿都有人问一句,你在找什么书。如果你有目的性,他们会说有,然后就帮你找,若是没有,他们就会含糊地给你指一个地方,说去看看那儿,说不定就有。其实有没有,他自己是知道的,只是想让你在店里停留一段时间,说不定你能瞧上一本好书。

我每次去旧书市场,基本上都没有空手而归的,一来是那些大叔大妈大爷大奶奶们太热情,二是觉得能买一本是一本,说不定这本书就哪天就火了,我就拿去卖高价。当然盗版书是卖不了高价的,只有旧书有升值的空间。盗版书我看完就扔,或者又转手,卖给收书人。我高中时就在做这种生意(当时是卖给租小说的),比卖废纸要强很多。只是随着时间的关系,加之对书的追求,现在看盗版的时间也来越少。

近段时间我闲来没事就去旧书市场溜达,一是想看看,有没有漏掉的三联版的金庸全集,二是希望找一本名叫《中国套盒》的旧书。那卖书的老大爷跟我说,他有一套金庸全集,要卖1500,说还是便宜的。至于第二本,我是没找到的,因为书名实在是太奇葩,估摸着是找不到的。

现在想想,不知道当初在大学外那旧书市场,会不会有它的身影,有时间回我还真得回去看看,说不定那些大叔大妈大爷大奶奶们还记得我。

笨鸟为什么要先飞(随笔) 2015-03-13

这是我年前在办公室加班时,忽有一想,遂然成文。原本是想清理一些书,写写读书感悟,可写着写着,就飘到其他地方去了。请允许我偷个懒,看《超能陆战队》忘记了思考。


过年回家,我必带的两样物品就是书和衣服。书是今年看完的书,衣服是回家换洗的,其他的东西对我来说,可带可不带。我工作到现在为止,每年都在进行这繁重的体力活。

花了一晚上的时间,我整理出来一堆书,放进箱子里,打包好,想想,明年又会是这样的工作,只是书已经重新换过。

有人曾问我,你怎么这么爱看书。我说,没有啊,其实我不喜欢看书。后半段话我没好意思跟人说,因为自己太笨了,除了看书能帮助我所提升,其他的真帮不上我什么忙。

我生平是不喜欢看书的,我看书的习惯是被培养出来的。人太笨,没有别人聪明,人生阅历和社会经验也没有别人多。后来听人说看书会使人聪明,于是我就跑去看书,看着看着,也就习惯了。

那我是怎么看书的呢?一开始我看网络小说,后来有人说这不行,让我看武侠,我就跑去看武侠,说也奇怪,大多数人看武侠都是先接触金庸、古龙,我一开始接触的是步非烟、苍月、凤歌他们,后来才去看的金庸和古龙。这些书都是朋友推荐我看的,不是我自己找来的,所以一个朋友看书的品味,有时候会决定你一生。中学时期尤为重要。

这之后读大学,室友有一个也喜欢看书,但是他看书跟我不一样,我贪多求全,他只喜欢看哲史类的书,文学类也看,但看的不多。在他的影响下,我开始知道李泽厚之类的人,也因为他买了一些哲学书。

可哲学不是简简单单就能看懂的,我一直觉得需要从入门开始学,还得有老师手把手教。我是看个热闹,确实没有仔细研读过,大部分的时间都浪费了。但你要说没有汲取到什么,可脑子里总会时不时的冒出些东西,会让你变得通透,想必这是有原因的吧。

工作后看书就变得更加频繁了,基本上每天都在看书,涉猎也就更广泛了,除了文学、史学和哲学内的书,我还会看一些科技、营销、文案写作之类的书,也就是这段时间,我养成了看书的习惯。

人不是生下来就会看书,因为看书就得学会识字,识字的过程,就是学着去看书。现在很多人不喜欢看书,觉得看书没劲,喜欢看图片,看奇奇怪怪的图片。我想这或许是人回归到幼儿时期了吧,不喜欢动脑子,因为看图片省时省力,只需要乐呵呵地盯着就行。

图片和文字一结合,于是就有了广告、漫画之类的产品出来。我一直觉得这是一项很伟大的结合,不喜欢看字的,可以看图片,不喜欢看图片的,可以看字。这两项东西的结合,于是就产生了脑洞大开的组合方式,也就有了创意、趣味这些词语的衍生。

创意和趣味是人一生都在寻找的东西,人活着除了最基本的温饱外,最重要的就是开心,比如看一张激发你想象的图片(内涵图什么的),读一段让你感悟的文字,唐诗、宋词、明清小说等,这些都是在寻求内心的温暖。图片让你有了视觉感,文字让你有了想象力。生活如果再增加一点儿音乐、光之类的,就有了质感。

质感产生影视作品,这就更先进了,五花八门的东西全都出来,一下子让人陷入其中,无法自拔。这过程经历过不少的演变,到最后人们接受到的,都变得越来越简单,只需要享受投影到屏幕的作品就行。

影视作品调动了人的各种感官,但奇怪的是,它始终无法变成文字,它被定死了。因为没有想象力,被束缚了,很可怕。要知道没有想象力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世界上伟大的产物,似乎都先是在想象中形成,再慢慢演变成现在的样子。

想想,人们总是在寻求最简单,直观的办法吸收知识,可到最后,却总觉得什么都没学到。我想大概是在学习的过程中,做了许多偷工减料的事情。

生活和工作就是这样,你觉得越想用简单的办法做好一件事,就得下最笨的苦功夫。这就像郭靖练降龙十八掌一样,如果当初他稍不专注,能迎娶白富美,打败欺负他的小喽啰,走上人生巅峰吗?

如果你总想着琢磨成功的捷径,还不如好好想想,笨鸟为什么要先飞。

摸女人和充气娃娃 2015-03-12

现在回想起来,我读书那阵做得最有毅力的一件事就是找书。记得最清楚的是找《蜉蝣之羽》,这是本中篇奇幻小说,高中时看过一遍,喜欢地不得了。读大学时心血来潮,又想看一遍。可书没在身边,于是只好在网上找。

我记得当初是把百度翻遍了,到最后只找到网页版,没有TXT、PDF之类的版本。我不是很喜欢在网上看书,只好一页一页地粘贴复制成WORD版本,打印出来看才觉得痛快。

找书是我在网上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到现在我还有这个习惯,不过这个习惯正在被付费模式给改变。因为太浪费时间。

我今年做的最不可思议的事便是买了KINDLE。朋友从去年开始,一直在跟我推荐它的好,我不为所动,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买过之后,还要再花钱买书。不喜欢。我这个吃惯了互联网免费精神粮食的人,是没办法接受这种待遇的。我唯一能接受的只能是花钱买纸质书,我喜欢那种捧在手里阅读的感觉,看完后,如果觉得不错,要么收藏,要么送人。这世间旧的东西,除了古董,就唯有书用过后送人,不会让人觉得寒碜。不管那人喜不喜欢读书,能接受一本书,也会觉得自己是个文艺青年。

我没法接受电子书,其原因就是它没有捧在手里的感觉。摸真正的女人和摸充气娃娃,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机器的冰冷始终无法取代纸的温度,也无法让我购买后赠送给别人。买过后,书就只能是你一个人的了,想要送人,就得再购买一次,多么荒唐可笑。

不过纸质书也有它的坏处,太老或销量不好的书过些年就很难买到。我近来常找旧书看,找不到,只能在电脑上找到电子版。和朋友在群里聊起这事儿,我大吐苦水,说若是有那个闲钱,得去把自认为好的书印出来,再出版一次,满足自己的私心。

被逼无奈,我养成了在电脑和手机上看书的习惯。看纸质书转变到看电子书确实是一种挑战。毕竟大多数时间书是不可能随时带在身上的,只有手机随时在身。坐轻轨或等人,就掏出手机,打开阅读软件看书。常摸女人,偶尔摸摸充气娃娃,实属无奈,解决问题是最重要的,哪怕是暂时性的。

近年版权问题变得严重,百度的搜索也处于倒退状态,我越来越难找到自己想要的书籍。加之口味变得越来越刁钻,排版不好的,看不下去,不是某出版社翻译的版本,也不想看。再来就觉得时间的宝贵,舍不得浪费一分一秒,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虽能找到书,总觉得是一种浪费。思前想后,还是花钱较为划算。

这种花钱买时间的方法,我正逐步在接受,但看见喜欢的书,还是想买纸质的。没办法,不知道是不是我天生没有摸充气娃娃的命。

读《昆虫记》:触动心弦的昆虫世界

昨天清理照片,发现一张学校学生桌子前放有一本《昆虫记》,今天拿起猫打湿过的书,读完剩下的部分。

进入五月,家里的虫子开始增多,偶尔会出现一些飞虫、苍蝇,甚至还有刚孵化出来的小蜘蛛。我家的猫眼神好,经常发现这些细小的生物,她会用自己的前脚或刨或按,逗弄它们。

细小的昆虫使我想起儿时的夏天,任凭日光毒辣,依旧会去田里捉蚱蜢,沿着蚂蚁的路线找它们的洞穴,听说蚁后就在那里。

亨利·法布尔就像一个孩子,他会花很长时间观察昆虫的行迹,为了验证红牧蚁如何找到回家的路,用无数次精巧的实验,最终证实了它们是用视力判断前方的路,这是我想起《昆虫总动员》里鼓着眼睛的蚂蚁,不禁感叹设计师的严谨。

昆虫世界充满智慧,圣甲虫用与生俱来的工具,包裹好食物,带到安全的地方享用或养育后代。掘土蜂是天生的刺客,总是能找到昆虫的脑神经,并给予致命一击。沙泥蜂是经济适用型建筑师,选用的材料外观不华丽,但却是一个温暖的地方……

昆虫的世界残忍暴力。螳螂会在交配完成,吃掉自己的丈夫。雄蟋蟀歌手美妙,但雌蟋蟀却是性格暴烈的女伴。步甲是一辆重甲机,是有名的开膛手……

这些亿万年前存活下来的昆虫,他们有聪明的头脑,也不乏自我生存的原则。法布尔的文字流露出无限的喜爱,充满哲思。我喜欢他严谨观察下的思考,请允许我摘录一段作为这篇读书笔记的结尾:

科学能告诉我们星星的距离、移动的速度、重量和体积,那些庞大的数字令我们感到震惊,但它们却无法触动我们的心弦。这是为什么?因为它们缺少一个巨大的秘密,那就是生命。那里有什么?那些恒星又温暖着什么?理性告诉我们,其他的恒星也照耀着一些和我们的世界相似的星球;在那些土地上,生命永不停息地变化着。这是多么美妙的宇宙观啊,但总的来说,它不过是一个纯粹的猜想,而非建立在可靠的事实之上,而事实恰恰是至高无上而又人人能及的证据。可能的事,不管可能性有多大,都不是事实,而只有事实是坚不可摧、不容置疑的。

——昆虫记

读《教养的迷思》:环境造就一个人

颠覆认知的一本书。作者在讨论父母对孩子的影响,给出的结论是:父母并不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多大的影响。这有些为父母开脱的意思,仔细一想,我们身边不就有那些父母不怎么管,成就斐然的人吗?我舅妈的弟弟就是个例子,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弟弟最小,读书成绩最好,是那种真正没有父母管教,自己成长的一类人。

书里从许多方面证实父母对孩子的影响微乎其微,有一个理由是,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最容易受影响的还是他的群体,也就是经常和他一起玩耍,读书和生活的人。父母在孩子眼里就是监护的作用,对其管教。人类是群体性动物,身边的朋友和所居住的环境才会无时无刻影响着孩子。

有一个例子能很好说明孩子所受到的影响:一个不会英语,连父母也不会的家庭,孩子通过和身边会英语的朋友交流,慢慢也能学会英语。

相比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或许社会环境对孩子造成的影响更大。

金庸先生笔下的“柴静” 2015-03-01

金庸先生写的《雪山飞狐》,我现在想来都是那么的精彩。人们对于这本书过多的讨论在结局,我也曾想过诸多结局。可除此之外,我觉得这本书的魅力并不在此,而是金庸先生用一种独特的叙述方法写了出来,我将这种方法称之为“历史真相”。

《雪山飞狐》有一大半都在写胡一刀之死是怎么一回事。这段故事是宝树和尚开始讲起,之后由苗若兰续接,最后平阿四将这段故事讲完。看到此处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所谓的“历史真相”是有的人掩盖真相,有的人道听途说,有的人混淆视听。躲在远处观看整个过程的平阿四,看见和经历过的是真实的历史吗?姑且算是真的吧。毕竟他是离真相最近又最远的局外人。

如果说《雪山飞狐》的结局成了一个谜,想必关于宝树和尚、苗若兰和平阿四他们在一起聊的这段历史,或许才更是谜中之谜。想想,当年若有记者那该多好,先跑去实地调查、采访、寻求真相。可惜的是没有,只有平阿四算是个不入流的“记者”。

这个“记者”太感情用事,且参与进了整个新闻事件活动中,还以自己的口吻,带有感情色彩地做了一段陈词激昂的叙述。这也是前所未有的吧!

平阿四之所以这么感情用事,完全是胡一刀对他视如己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有基情”。他为了这么一位胡大哥,拼了自己的性命救走胡斐,将他养育成人,且他至死都有一个信念,想为胡一刀报仇。想想,当初他若不管这闲事儿,远走高飞,对他来说,倒也没多少损失,毕竟这些事和他毫无干系。

那他为什么要趟这浑水呢?我想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讲义气,有恩必报。平阿四本就是个人人都瞧不起的小厮,因家中遭逢祸事,欠了一屁股债,后得胡一刀搭救,才有了以后的事。

胡一刀就用一句小兄弟感动了平阿四,又用钱财解了他的燃眉之急。这一手,倒真是应了古来那句老话“有意栽花花不发,无意插柳柳成阴”。胡一刀也没想到到这无意的举动引来平阿四的真心相报吧!

对了,如果你若要问我柴静和平阿四的区别是什么。我想一个是文艺女青年,一个是单身男屌丝;一个是拿来争论的,一个是拿来表扬的。除此之外,也就是现实和虚构之间的差别最大了。

柴静的看见与归来 2015-02-28

2013年春节,我带了《看见》回家,准备在这期间把它读完。我记得当时全家都在节日里乐呵呵的样子,只有我傻呵呵地在看书,内心并不快乐。

时间过得真快,2年已过,你在这期间以一位母亲的身份重新出现,再一次告诉我们雾霾的那些事儿。我看完视频后唏嘘不已,心想,如果当初你把书里的某章节用这种形式放大化展示出来,带来的轰动效果,会提前很多。可惜的是你当年身后有束缚,有妥协,有无奈。

我记得你在书里写自己的家乡山西,说自己从小就没看过蓝天,读书时在操场上跑几圈就踹地不行,在采访的过程中,总碰到闪烁其词的领导。文中还不忘失落地写到:片子没播成。

那年看完你的书后,我对山西产生了莫名的恐惧,曾有一段时间,碰上山西的朋友,我都半开玩笑的说,全国这么多城市,去哪个地方都好,千万别去山西,太恐怖了。后来有山西的朋友就跟我争辩,说那是以前的山西,不是现在的山西,现在已经不是这样的了。争得面红耳赤之后,又不了了之,毕竟我没有去过山西,你书里所写的,也是04、06年的山西。

今天再看你的视频,你又回了一次山西老家,才发现原来朋友说的山西,真的不是你描述的那样,只是它现在卖煤的少了,卖房子的多了。我一乐,这就是所谓的转型,真应了你曾经卖煤炭朋友说的那句话:“这行现在名声不好。”当然,现在全国上下走到哪儿都是雾霾,我和当年争执的朋友,依旧在联系。

朋友圈里关于你的第一条视频信息是从今天早上出现的,我当时点进去,卡了半天,视频没加载出来,后来忙其他事情,等到再刷朋友圈,发现你的视频已将我的朋友圈占满,我赶紧坐到电脑面前看,想看看你是用怎样的方式归来。

当你说自己的孩子得了肿瘤时,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完了,说得太肯定,估摸着会被人曲解。医生诊断病情只会说有可能是,或者是根据临床诊断经验会是什么原因造成。医生不能肯定及百分之百地告诉你,患了某个病,就一定是因为什么而起,那只能是有可能的原因之一。

事实证明果然如此,媒体用这事儿大做文章,还有就是你自费一百万的钱从哪儿来。人们的关注点总是很奇怪,所以我不禁发了个问:这不是在讨论雾霾,怎么扯到其他事情上去了?

我不知道这钻字眼是谁教的,后来一想,你肯定不会在意这些,毕竟当年你生子跑到美国,国内对你的炮轰,比现在猛烈得多你都无所谓。这却实是气度,不是谁都能忍得住的。你早已习惯将一件事情以轻柔的方式解决。

《增广贤文》里有一句话是说:谁人背后无人说,哪个人前不说人。你是明白了的。

今年过年回家,我去翻以前看过的书,想带几本回去重新看看,无意间看见2年前你写的书还在那里躺着,我当时就想,要不要再重新读读。想了很久,也没个答案,直到有一天看见我家的屋檐和灰黑色的天空,我瞬间想到你书里写的那句话:“再也没有燕子在屋檐下搭窝了,下雨也再也看不见彩虹了”。

我果断地将这本书装进包里,准备再次寻找那片湛蓝的天空。

这些奇奇怪怪的书和观点 2015-02-07

无意间点击了朋友圈一文,标题是:你看过最奇怪的书是什么。出现在我眼前的第一本书是《塞拉菲尼抄本》。我惊呼,这本书其实是我梦寐以求想要购入的,只是书的价格太过昂贵,不得不让我一直垂涎。

这之后在办公室和同事们聊,我说我看过的最奇怪的书是《尤利西斯》,这本书我曾经咬着牙看了四分之一,放弃了。完全找不到主线在哪里,很难想象译者是花了多大的精力去弄懂这本书,并将它成功翻译。意识流的作品,我到现在都不敢怎么碰。

另一同事说,《尤利西斯》还好,应该去看亨利·米勒的书,那才叫奇怪,我们就这样一直聊。不知不觉就聊到了冯唐的书,我是没看过冯唐的,只知道他很牛逼,于是在他们的强烈推荐下,我打开冯唐的博客,看他的随笔。至于为什么不先看小说,我想是跟我喜欢读短篇有关系吧!小说太长,一不小心看进去,就无法自拔了。

我最初知道冯唐,是他写的《三十六大》和《活着活着就老了》,这两本书一直在各大电商网首页,火得一塌糊涂。我一向不是很喜欢推荐,就算是看见,也总是忽略。后来和朋友聊天,再看他的随笔,倒觉得这家伙写的东西还挺有趣,有的观点和我不谋而合。我权且说说看他的随笔之感想。

《鹿鼎记》给了冯唐生命的感动

金庸的小说,我看的最多的就是《射雕》、《神雕》、《白马啸西风》、《雪山飞狐》。《鹿鼎记》我也看,但只看过一遍。从我个人角度来说,最喜欢的还是《白马啸西风》,《鹿鼎记》是除了《书剑恩仇录》最不喜欢的一本书,金庸写得入世太深。我个人比较偏向于出世一点的小说。

近来是想再重读一遍《鹿鼎记》,总觉得当你入世越深,就更应该看这本书。无奈被一些书阻碍,只能把计划往后延。如果真要说生命中的感动,我耳边会有一句话一直萦绕: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偏不喜欢。

古龙的《大人物》是有魔力的

我朋友很看不起古龙的《大人物》,说这本书一般。可在我看过之后,觉得这本书很不错,里面有诸多古龙妙趣横生的笔法,很值得玩味儿。我是觉得《大人物》是一本好书,没有朋友评价的那么差。当然我最喜欢的不是《大人物》,《欢乐英雄》才是我的最爱。读这本书,真的是“开心开心极了”。

迄今看古龙为止,还没有看见能超越《欢乐英雄》的书,就算是《陆小凤》、《楚留香》、《边城浪子》也要靠后。如果真要说魔力,我只能说《欢乐英雄》看一次,就会笑一次。

中国人不适合写小说

中国人写小说的问题,我以前和朋友争论过。我围绕很简单的点切入:外国的小说和中国的小说,无论从质量上,还是数量上,都不在一个等级。冯唐在他的文里除了写到这个点外,还说了两点:第一是中国文字太清通简要,难负重。第二是中国文人外儒内庄,不吃苦。在这上面,我是很赞同冯唐的观点。

小说是不是牛鬼蛇神都能写的,但迄今为止小说的数量,每天都在成倍增长,但是质量上,却不敢苟同。我不知道这些小说在后世会得到怎样的评价,也不知道这个时代是如何产出这样大量的小说。唯有一件事我能肯定,那就是这个时代的小说,能留下的,屈指可数。如果一本也没留下,我想那是最好的结局。

韩寒的小说没入门

记得第一次看韩寒的小说,是《三重门》,那时候看得我云里雾里,不知所谓,看了一半后就没看了,直接打包,邮寄给我远方的朋友,我是在她的建议下看韩寒的,可惜的是他的小说真没法看。

这之后过了很多年,我看韩寒的《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这本书我看完了。或许是我才看完《陆犯焉识》,等到看韩寒的这本书,真觉得太过小儿科。

我一直都觉得韩寒不适合写小说,适合写杂文。冯唐给了韩寒精道的评价:韩寒的小说不入门,杂文小聪明。小说不入门我觉得是恰到好处,至于杂文小聪明,我觉得有些过了。

想必每个人对每本书,每个作者都有偏颇,说实在的,我并不是很喜欢冯唐的风格,唯一能让我佩服的,就是他随文里写的,文学的金线。“一部作品达到了就是达到了,没达到就是没达到,对于门外人,若隐若现,对于明眼人,一清二楚,洞若观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