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抄经:出埃及记㉓

200327

亲爱的闷墩儿:

你好。

今夜晚归,回家天已黑尽。我走到门口,在门前站了一会儿,没有听见你的声音。我故意掏出钥匙,碰了碰门,你在门内发出轻微的声音。

我打开门,你早已站在门口猫粮已被你吃尽。从昨天开始,你的食量大增,回家就只能看见干净的盆,早上倒的猫粮,早已不剩。这是不是你养成的新习惯?

现在每天回家,打开电脑,烧开水,就会拿出逗猫棒陪你玩儿。别说,我前天买的玩具,你当天就咬掉一根羽毛,昨天咬掉铃铛,今天已经无法使用。若不是我早有备用,明天你只能在屋里走来走去。

我丢坏掉的逗猫棒在地上,你用嘴咬,没几口,叼到床上。这是不好的习惯,我从你嘴巴里抢过来,顺便敲你。你一溜烟,闪到厨房躲避。

没多久,见我没追过来,放心地走出来。

你玩儿累了,躺在床上舔毛,舔着舔着,似觉不对,抬起头四处望望。你见我没有理你,站起身,跳到我身上,找一个平稳的地方,继续梳理毛,等一切洗簌完毕,开始缩着腿,眯着眼,喉咙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晚归的铲屎官:小山🐾

抄经

200328

我跑步,很少看温度,但舒服的气温,确实能让我心情愉悦。

重庆的温差变化大,前两天将近三十度的高温,下班出门跑步,还没跑完一公里,身体冒汗,发热,很不舒服,跑完只觉得完成任务,心里并不痛快。

长久的运动,使我身体和别人有些不一样,拿温度来说,我是办公室里第一个穿短袖的人,而且一年到头也没像身边人裹得厚实。跑步使我的抵抗力变强,身体对温度的感受也和别人不一样。

身体变强健固然不错,唯一的缺点是不耐热,温度高,跑步很不舒服。我想这也是为什么马拉松比赛会在春秋季举行的原因,夏天温度过高,重庆八点差不多就有四十度的高温,跑起来没几个人受得了。冬天湿冷,冻得人身体发疼,肌肉不容易展开,受伤的比例会增加。春秋温度宜人,若遇上好天气,跑十公里身体才算热身运动,更容易出成绩。

怎么才能判断适宜跑步的天气?很简单,只要坐在屋里,打开窗,风吹进来,身体有些凉意,差不多就是跑步的好天气,如果要给一个指标,气温差不多在十四度,不超过二十度。若在二十五度以上,气温高,跑起来很累。

还有一种判断温度的方法,在跑步的过程中,风吹过身体,看是冻得刺骨,热得发慌,还是沁人心脾。过冷和过热,跑起来没有愉悦感,只想快点完成既定的公里数,回家休息。只有凉风吹过,跑完一公里像是平时徒步,脑子里会给出一直要跑的信号,原本计划跑五公里,结果不知不觉跑了十公里,跑完心想,早知道该跑个半马才好。这是最舒服的状态。

虽说天气会影响跑步,但不管怎样,平时若没有经历过高温的烘烤,冷雨的洗礼,估计也无法感受好天气带给身体的愉悦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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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世界没有一本好书 2015-07-11

我以前写过一篇关于阅读的横向与纵向性的文章,大概的意思是说,人在阅读时,应不断提升自己的阅读高度。如果你一直在读经典文学作品,可以去试着读读哲学方面的书,如果你一直在读言情网游之类的小说,可以去读读经典文学。有的人属于前者,一开始在阅读上就比别人高好几个段位,但有的人就不一定了,或者说现在大多数人都这样,整天抱着一些莫名其妙的书,觉得那就是写得好得不得了的小说。更有甚者,对于一些作者不当的行径表示理解,这是多么的愚昧。

读书原本是一种很有乐趣的事,可到了这个连四大名著都难读的时代,或许正是人应该反思的时刻。我并不认为我们这个时代缺少些什么,很多人这辈子什么都不缺,可偏又什么都缺。不缺的是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世界里过着一种「温暖」的生活。缺的是没有那颗不愿意去学会提升一下自己阅读能力心,总觉得自己应该保持在一个水平线上,过着「木偶」一样的生活。

或许人天生就有一种「油盐不进」的性格在里面。这种性格不好的地方就是不去反思,喜欢朝着一条不归之路往前走,自觉看过一两本不错的书就觉得了解了文字的优美,文笔的漂亮。那些如同星星般璀璨的经典挂在天上,一闪一闪的亮着,他看不见。只觉得月亮就是最大最圆最亮的,其实它不过是地球的跟屁虫。

在我看来,读书会有大部分时间是简单而快乐的,但也有困苦,一本好书,所包含的是思辨,你会发现它在启迪着你,让你学会质疑,学会看待这个世界,学会某些既简单又纯粹的道理。大多数人不明白,只觉得难读,不想读,甚至劝别人也不要读。

读书本就是件被动的事,尤其是读一本好书,你必须主动亲近它,不然就算是落满灰尘,它也不会靠近你。很多人活到现在不愿去试着亲近一本好书,似乎只有那些如同A片一样让人瞬间高潮的书才能让你欲罢不能,可惜的是,就算是连续高潮,你得到的也不过是暂时性的愉悦,到最后能走进你心里的,并不是肉体上的快感。

想想,当你有了另一半,你俩有了孩子,待到他嗷嗷待哺长到激素分泌的年龄,你手拿着「小时代」递给他,跟他说:「看这个吧,你妈(爸)就是从这上面得到的熏陶。」

你不会为你的教育感到羞耻?

我为什么要干广告 2015-07-10

章九龄发微信问我为什么要干广告,我那时正忙,刚跑完一整栋教学楼,坐在还未热乎的椅子上码字。我草草的回复,因为做广告狗能够看书和写字儿,除了这个,我啥也不会。

很多时候我都对自己的工作表示诧异,严格的说我并不算是一个合格的广告狗,我更愿意把自己称作打杂的,我一直很想明白自己和广告狗之间差点儿什么,直到我开始看《广告狂人》,看Don是如何优雅的坐在椅子上想创意,然后经过一阵剧烈的脑力劳动后把甲方分分钟搞定,看他只需要动动脑子,什么都不干就把一切客户摆平(也有摆不平的时候)。

大多数时候,我看他干广告是种很爽的体验,比高潮还爽。因为你可以看见他是如何花时间去想一个创意,把他们精心打磨成形。当然我在看电视的过程中也会获得一种自我催眠的享受,会觉得自己的生活就应该是这样。

可现实生活天差地远,大多数时候是在打杂,很多时候我对自己的工作定位很模糊,甚至看不清楚。太多人把广告这一行定位错误,认为靠脑子吃饭的人就不用靠体力,认为脑子就转两圈,一个点子就出来了。哪儿有这么简单。

可当你跟他说,“这么简单有种你来一个创意”时,他只会跟你说,“我要是能想出来,要你乙方做什么”。这一切事被看成“顺理成章”时,你会发现这个世界上不可理喻的人太多。

我喜欢干广告,并不是喜欢被虐,而是喜欢并想要过上一种牛逼的生活。我觉得生活应该是有一些艺术的味道在里面,这种味道可以从设计和文字上面得到。可惜的是现在广告所追求的感觉就如同大部分国产电影一样白痴。有时候想想,广告人原本是想办法忽悠别人的,可到最后却被人忽悠,还被大多数人看成是一条狗。好在我们有自娱自乐的天赋,我们也习惯这么自居。其实我们岂止是一条狗。狗被虐后只会灰溜溜的跑走,怎么会去学着跪舔呢?

生活不应该这么乏味,广告应该变得有趣。我一直觉得不做有趣和喜欢的事是一种折磨。能让我感到喜爱的工作也并不多。

我喜欢写字和想创意,这是一种很有乐趣的事情,比大多数机械的工作都有乐趣,大多数人最大的困惑是,我不喜欢写字,但是没办法才做广告狗。可我不是,当章九龄问我时,我想也没想的告诉他,因为做广告狗能看书和写字儿,除此之外,我什么都不会。

想想,我确实什么都不会。

先去做 再来改 2015-07-09

我很喜欢写字儿,以至于不会写字的朋友都来找我,起初我很乐意帮他们忙,写完后也会有一种成就感。

后来我开了微信号,时间便少了许多,没时间帮他们写文章。那些曾经找我写字儿的朋友们顿时慌了手脚。这时我才明白,原来在我帮他们写字的过程中,他们对我产生了一种依赖,总觉有我在后面帮他撑腰,怎么着都行。现在我这颗大树倒了,这些猴子不得不想办法寻找另一课大树。

一开始他们会使出浑身解数叫我帮忙,可我实在太忙,只能不断地拒绝。他们倒挺狠,不是色诱,就是请客吃饭,或是让你的电话响个不停,直到你答应为止。

我这个人帮人忙很热心,拒绝帮别人也挺狠的。一开始我都避而远之,后来发现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就跟他们说,先去写,写完之后发给我改。

我以前总觉得写字是人的基本技能,谁都能掌握。我那些被我弄得不知所措的朋友,就这样走上应付工作的不归之路,好么是好面子。

在修改过程中,那些应付工作的,我也就随便改一下唬弄过去。好面子的,我会想办法帮他把文章修好一点儿。

总之,“看菜吃饭量体裁衣”,能马虎过去的我绝不仔细,能仔细的我绝不含糊。这种帮人的方式有些消极,却节省了我许多时间。

读书那阵,我就常叫他们写字儿,大多数人不听我的,他们觉得没用。可真到工作时,就发现到处都需要写字儿。

写完后他们会发给我看,我看完后总会默默的想,原来这世界上真有不会写字儿的,于是每天晚上我就放心大胆地在微信上写字儿。

只是有些底子实在太差,我改来改去都不顺心,也是爱莫能助的事情。况且隔行如隔山,我不可能有那种“一招鲜,吃遍天”的本事,只能做个马虎大意的损友。

在改文章的过程中我发现,无论我改的好或是坏,朋友交给上司都能过关。我问他,你们领导都不看写的是什么吗。朋友冲我笑笑,说领导是个大老粗,我在给你改之前,会给我领导看一遍,领导看过后会对我说,写的不好,叫我拿下去改。于是我就找你帮我改,改完之后我拿给领导之前会说,这是我那做文案的朋友帮忙写的,领导听后,就随意的看了看,发现很多细节的地方都有改动,对我大加赞赏。

我听他说后,哭笑不得,想想这辈子能遇到这么唬弄上司的朋友也是够了。

每日抄经:出埃及记㉒

200325

两天不见,小小黑已经习惯楼下大厅的生活。

今天回家,拿包裹,看见他,我抽出闷墩儿喜欢的羽毛杆,逗弄他,谁知他走上来闻了闻,没趣的走开。我给闷墩儿新买的玩具就这么被无视。原本期待他兴奋玩耍的场景没有出现。看来小小黑和闷墩儿真不一样,无怪乎朋友说,每只猫都有自己的个性。

我拿着包裹和羽毛杆上楼回家,还没进门,闷墩儿已经在门里叫,打开门,我随意甩了甩羽毛杆,她立刻来了精神,我放下包裹和他玩。至于我包裹里的木棒老鼠,火鸟毛棒,孔雀毛棒,等他玩腻了再拿出来。

重庆这几天的气温将近三十度,闷墩儿玩一会就躺地上休息,我趁此时间,出门跑步。

前几天看火锅店开了,今天网吧开始营业,看来没多久学校就要开学。路上的车变得密集,江边跑步的人来来往往,轻轨频次增多,我往返跑,看见它们两次穿过江面。

回家路过大厅,小小黑在地上到处嗅,猫猫躺在椅子上休憩。我一呼唤,他俩跑过来。小小黑直接过来蹭我,猫猫有些害羞,躲在一旁,想过来,又不愿过来的样子。

我发现小小黑不管是见到猫猫,还是闷墩儿,完全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哪怕他们龇牙,小小黑也毫无反应。

我逗弄了他俩一会儿,见碗里的水已经空了,便端起碗,到水龙头那里接满水,放在原位,这才安心乘电梯回家。

现在只想知道,闷墩儿会不会觉得我是个见异思迁的铲屎官。🐾

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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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62003.26.m4a00:0002:50#读出埃及记

亲爱的闷墩儿:

见信好。

前天早上五点,你叫我起床,昨天早上四点,你在床上又蹦又跳。

我每天晚上必须睡好,才能保证每天早上六点醒来,出门赶早班轻轨上班。这几天你在闹铃没响前叫醒我,实在让我火大。

我数了数你叫醒我的方式,大概有:舔脚、咬手、踩头、钻被窝……再加上你脖子挂的铃铛,每次晃动,会发出「叮叮叮」的声响,使我完全没有办法安稳睡觉。

给你挂铃铛,原本是怕你跑到外面,找不到你。若你走丢了,上面还有我的联系方式,好心人看见,自会归还。没想到你安分几天,开始报复我。

你要知道,我若睡不好,会影响工作,丢了工作,买不起猫粮,养不起你,到时我只能让你继续流浪在外。

希望你能明白这一系列连锁反应。

今天晚上看你表现。

晚安。

睡眠不足的铲屎官: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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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闭嘴:一张一个月想出来的DM单是什么样的? 2015-07-08

大多数当文案狗的人,都有一群不懂文案的朋友,他们会觉得做文案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尤其是他们开店后,会找你策划一张DM单。顺带还问一句,你分分钟就能把它搞定吧!

我就有这样一个朋友,当他把要做手机贴膜「这里的贴膜专指手机壳贴膜」的DM单想法告诉我时。我问他,准备DM单投哪儿。

他跟我说:「贴小广告啊,你看那墙上的“狗皮膏药没」?

…………

「那你做DM单总需要策划吧!」

「什么策划,我就搞一个手机贴膜,随便想想得了。」

「那总得要找个设计帮你用CorelDraw排个版吧?」

「什么CorelDraw?你是不是想复杂了,我就需要几个字儿,然后放在Word或者PS上面弄一下,找广告公司打印就出来了。」

…………

这之后我就叫他闭嘴了。闭嘴后的一个月里,我趁着一些闲时想DM单的事情,这其中围绕两个点:

  • 一、大多数DM单为什么没人看。
  • 二、手机贴膜怎样才能在一张DM单上有吸引力。

这期间我没事就在乘轻轨、等车、坐车时看那些玩儿手机的,后来观察发现,大多数喜欢贴膜的都是女性,男性的手机上很少看见这些花花绿绿的玩意儿。

可也有例外,比如我领导的手机就花花绿绿的。我发现这个特点后就问他,为什么喜欢把手机搞得花花绿绿的。他轻描淡写的跟我说,女朋友搞的。

于是我的第一张DM单的广告就想出来了:

打电话

这是正面,做成女性打电话时的样子,背面就可以做成女性在车上看电影碰着的感觉。

原本我是想朝着这个方向一直想下去,可忽然发现有些不对,大多原因是这样搞下去钱肯定超支,还有一个问题是:单身女性怎么办?

想到这里我不得不换另一种思路,但总的思路已确定,一定要让人感觉到幸福和爱。

这期间我想过许多种办法,但出于成本原因都不行。就在要交稿时,我朋友「就那什么都不懂的甲方」发了一组图出来,这组图来源于他买贴膜机器的那家公司,图是这样的:

手机图

当时我就想把这个拿过来改,女生的手机换个方向,这样能更加强调贴膜是贴背面。「做自己」改成「爱自己」,之后去找类似的图片「反正就去各种图库网上找,大不了花点儿钱」。

解决掉正面以后,就开始想背面。我想的背面是「秀恩爱」,两个情侣拿手机自拍。这样既解决了单身狗的问题,又顺便把情侣的问题解决了。

搞定这些以后,接下来就是如何让人看的问题。为什么人们不看?怎样才能让她们看?如果你去看那些拿DM单的,会发现她们拿到DM单没有反应。我就跟朋友建议,如果价钱在承受范围内,可以把DM单做成磨砂「有颗粒感的」,这样女生在接DM单时,手触摸到会下意识的看一看。

做完这些,我继续跟他说,前期可以做一系列活动,比如用什么样的姿势拍照,可以获得减免或者免费贴膜等等。

好吧,当我把这些都说得清清楚楚后,过了几天,我朋友给我看到这么一张DM单:

我看到这张图心里想的是:这什么玩意儿,又黄又暴力。可这句话没说出口,只能鼓励他投出去试试。

很可惜,到现在为止我也不知他试过没有。因为今天得知,他准备再一次卷铺盖回家。

如果你有一个要你分分钟就搞定一张DM单的朋友,麻烦把这篇文章转给他看,让他好好长长见识,老子写东西,想点子,真不是分分钟就能办到的。

每日抄经:出埃及记㉑

200323

亲爱的闷墩儿:

你好。

天气渐热,我开窗户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每次打开窗户,你会时不时跳到栏杆,趴在窗户上向外望。

外面有什么好看的呢?有一天我一时好奇,随你趴在栏杆,看窗外。阳台前是一片茂密的树林,里面躲着不知名的鸟儿,它们不时叫几声,偶尔会飞出树林,冲入云层中。再往前,有一栋教学楼,疫情的关系,已经很久没有亮光。

左边望去,能看见一条街,偶有车跑过。当然,现在车流量开始密集,听那来回的呼啸声,就知道它们有多快速。

窗外有什么吸引力?我想了好久,也不明白。如果要我找一个理由,或许是你在寻找逃跑路线。我唯一能发现的逃跑路线就是外墙空调箱,从很狭窄的地方跳过去,沿着墙五厘米的边缘行走,通向另一位住处的房间。

思前想后,至于你为什么要看窗外,还是不能说服我。

俗话说「好奇心害死猫」。我是一个问题没弄明白,心里会不舒服的人。为你看窗外风景的事,苦恼好久。我朋友说,养猫必须要关窗户,至于为什么,没说。我看新闻,很多关于猫跳楼的事儿,这种自杀行为,实在令人不解。

好在近来读书,找到一些解答。从你自身的构造来说,眼睛近视,超过五米以上的物体,基本上看不清。你的鼻子和耳朵不错,弥补眼睛的不足。这有什么关系呢?

你的眼睛有一个特点,许多人忽略,或者说没注意。虽然你是近视眼,但你看运动的物体,比静止的快。这也是为什么给你播放运动画面,你会傻愣愣地打屏幕。

我相信,绝大多数开窗户的人,家外面一定有快速飞过的鸟、来往行走的人、飞快行驶的汽车,就算没有,风一吹,也会使得一些物体摇晃。你天性喜欢运动的物体,看久了,会不自觉去抓。人们把你抓物体的行为,称为跳楼。

不知道我的观察对不对,希望你能告诉我。

有好奇心的铲屎官:小山🐾

抄经
手抄经

200324

亲爱的闷墩儿:

夜已深,一道闪电划过天空,雷声滚滚而来,早已蜷缩在床上的你忽然惊醒,抬起头,看窗外。

又一道闪电划过,照在你脸上,你转过脸,一脸茫然。

两声雷响,大雨从天而降。你站起身在屋里游荡,时不时看看窗外的雨。

这雨使我想起抱你回家的那天,也是一个雨天,和今天所不同的是,那天寒冷的冬天,雨落在地上,冷冰冰。今天落下的雨,给这炎热的春天,带来丝丝凉意。

雨又让我想起你怕水的样子。每次拖完地,你在湿漉漉的地上走路,会时不时甩腿,跳在床上,慢慢舔湿透的身子。

书上说,你怕水,那是在炎热的埃及,你的皮毛没有形成防水功能,水打湿身体,会给你的身体造成伤害。怕水,以至于你连喝水也忘记。

雨还使我想起用水和你开的玩笑。我偶尔喝水,会洒几滴水在你身上,或者用刚洗干净的手摸你全身,让你常常狼狈而逃。

关于雨的记忆,不知你有什么回忆?

盼来信。

雨夜无眠的铲屎官:小山🐾

手抄经
手抄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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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永远不会老 2015-07-06

知道周克希的人不多,知道「小王子」的人很多。我想他是成功的。

昨日下午三点跑到方所听了周克希的读者见面会,人很少,在我预料之中。我想他若不翻译「小王子」,知道他的人有可能会更少。好在我了解他并不是因为「小王子」,而是另一本书——「追忆似水年华」。这是曾经的书名,来源于「牡丹亭」:流年似水。

在周克希看来,这个名字或许并不是普鲁斯特本意,他把它改成了「追寻逝去的时光」。

每一个译者,都对一本书有自己的理解和感受,有的在翻译过程中,会加入进自己的感受,有的则会更加真实的还原作者。傅雷是前者,周克希是后者。他们都是成功的。

我去听周克希的读者见面会,是想问他,为什么当初说要翻译完七卷「追寻逝去的时光」,现在却只翻译卷一、卷二、卷五。他给我的回答是,周克希时间有限,普鲁斯特太长。我并不是很满意这个答案,比如现在在开读者见面会,完全可以拒绝参加这些活动,去好好的翻译一本书。与读者交流虽有必要,可在一个读者看来,能将一部最喜欢的书翻译完成,或许才是最为重要的一件事。

这个疑问我没当面提出,我想他有自己的考虑,毕竟已是白发苍苍的老人,如果一直将精力耗费在一本书的翻译上,却有不妥。看来也只能期待以后有人会去做这件事。

在见面会现场,大多数人都冲着「小王子」去的。这本书我看过一遍,很喜欢,现在想看第二遍,可惜没有书。这是本很有哲理意义的童话故事书,我到现在都在想,如果我五岁到十岁看这本书会怎样,十岁到十五岁时再看这本书,十五到二十岁还看一遍这本书,一直看到我老去,会是什么样子。

可惜我接触这本书的时间太晚,我迄今为止都还记得看这本书时的清晰感,它完完全全是在借小孩子的口吻说大人的话。

这本书里透露出来一些哲理性的成人气息,让我失去了品读它的童真童趣。所以如果有可能,以后等我有了孩子,等到他还小时,我想我会念「小王子」给他听,当他长大识字时,会给他看「小王子」。

我希望他在这一生中的每个阶段,都能和我交流读这本书时的感受,让我知道他是如何看「小王子」的。

当然,若他不喜欢读这本书,那也是没法子的事。

重庆有座美术馆-2015-07-05

很难想象在解放碑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政府会花一大笔钱修座美术馆。趁着休息,我今天跑到解放碑瞅了瞅,感觉还不错。

作为一个已经被经济蒙蔽了双眼的地方,解放碑那一块地方在我看来,变质地越来越厉害。那里少了太多有意思的东西,倒是其他地区会有一些有意思的东西藏在里面,像重庆科技馆。

如果你去过那里,会发现那鬼地方确实鸟不拉屎。我以前站在朝天门码头,看它就在对岸,可真正走过去,会花好大一阵子功夫,我在重庆这么多年,只去过一次,那一次还是我舅舅带女儿来重庆游玩过去的。

还好,这次政府长了眼,把美术馆放在个好地儿。地儿确实是好地儿,可参观游览的人却少之又少,大部分都是爷爷奶奶,或爸爸妈妈带儿子女儿来长见识的。一座美术馆的价值,远远没有体现出来。我若不是工作原因,或许这辈子都不会知晓重庆有座美术馆,它就在解放碑的旁边。

走进美术馆,我就一直在想一件事,为什么这么少的人喜欢看展览,或者说,为什么这么少的人喜欢艺术。想来想去,我到最后只能归结为一个问题,看不懂。如果你问一个人一幅画怎么样,他会说看不懂。

其实想想,除了印象派和现代派的画作,那些古典的画,是可以看懂的。大部分人看不懂,是因为一幅画的色彩、构成等方面看不懂,他们不会像专家一样评价一幅画是如何好,当然也无法得知专家到底说得对不对,似乎没真正学过画画,就真不知道一幅画的好坏在哪里。

太多人把艺术想象成一门高深的学问,每个人如果都抱着弄懂的心态去看画,不觉得很累吗?对大多数人来说,画家画画,要么是抒发当时的心情,要么是描绘一件事,要么是记录一次历史事件,要么是达自己内心的感受。每个人看画,如果仔细去看,其实是能够看懂的,不需要多高深的技巧,一本书。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画也如此,如果你总被专家的条条款款所束缚,那看画还有什么意思。

在这方面我挺敬佩顾爷的,他讲一幅画,大多数是讲自己看见的,觉得有意思的,很少跟人说颜色、构成之类照本宣科的玩意儿,这样只会使人枯燥乏味,并非人人都希望成为一个领域的专家,大多数人只想培养下艺术的情操而已。

可话又说回来,重庆美术馆这次展览的多是主旋律的画作「是不是一直这样我不知道」,如果你仔细去看每一幅画,会发现画上的人物多是表情坚毅、勇往直前、不屈不挠的形象,这种形象无论是单人画,还是集体画,基本上都是这种脸谱,你很少会看见一些有意思的情形,或者画中会藏有隐喻的东西「也许有,我没看见」。我并不觉得这种脸谱化的画在现在看来会有多么深远的影响,我们承认那一辈人有都这么坚定,可还是有人并不是满满的正义感。如果一幅画作上面,每个人的表情严肃,每个人的眼睛都透出坚定,或视死如归的感觉,我觉得它是失败的。画中众多的人物应该是多元化,应该去最真实的反应每一个人物的形象,他应该有挣扎、有纠结、有愤怒、有困惑……这才是一幅画它应该有的面貌。

一幅好的作品,当你看第一次和看第一百次后,还能发现它有意思的地方,那就是成功的。这一次我看见一幅,罗中立的《父亲》。

外面的世界不精彩 2015-07-04

我生性是个内向顽固的人,大都是被动接受一件事。人生中除了写字儿和看书,很难有其他让我感兴趣的事儿。加之工作繁忙,就更无暇对生活「世俗」上的事情感兴趣。从我爸妈为我的另一半担心,我朋友为我没时间进行「活塞运动」着急可见一二。

生活就是这样,我还未有时间到处去看看,已把时间荒废。我常无感一天的时间快速地流逝。等到下班,你再想想,自己不过是写了几个字儿而已。

这种工作做得久了,我就想出去走走,但又不想走太远,只能抽休息的时间在自己的城市看看。

幸甚的是我捞到一个有意思的工作,我也开始在休息时间往外走,去那些不为人知的地方看看。看看这个我生活时间最长,却又最陌生的城市。我时常能感到它不属于我,因为我从未融入进去。

相比之下,我倒是对成都抱有好感,至少那里,我还知道有哪些地方有意思。重庆,我就只能摇头叹气。

大多数人会对这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没有体会。我试着形容一下,这种感觉就像你原本是北京人,可因为一些原因,要到上海去读书,可考大学时,你又考到了重庆。你这二十几年跑了三个地方,到最后你到底是哪儿的人,这就很难界定。你说你是北京人,可你没有北京口音,你说你是上海人,可你的上海话并不标准。这么换来换去,你只能走到哪里,就跟谁说你是哪儿的人。

我对这种感觉深有体会,所以很不建议人年少不断挪窝,我少年时就因有2个月在不断挪动,在四川那些犄角旮旯里不断地转悠,到最后真会忘了自己属于哪里。

年轻时我不以为意,到了一定年纪,再仔细想想,会觉得特别悲哀。自己住的这个城市,从未对它有一丝一毫的了解。

其实每个城市都有每个城市的特点,我朋友跟我说,北京最大的一特点是,那里什么类型的人都有,你在哪里并不孤单。我听后,觉得这很孤单。什么类型都有,注定它们只能如小圈子般聚集,这并不是一个城市应有的感觉,它应该是多元化的,但应该有它的精气神。北京应该有其独有的城市韵味,不应由太多不同的人聚集在一起,让它变味。可惜这事儿很难办成,年轻时的人总会向往着一线城市,这就像在重点大学读书,能拥有优秀的教学资源一样。

现实的问题是,当你年轻时把时间都花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待到年老时再回去看自己的家乡,或许真会有一种「儿童相见不相识,借问客从何处来」的味道在里面。

说来说去,这些都是无法调和的事情,大多数人远离家乡都是无可奈何的决定,若在自己生活过的城市有一丝一毫的立足之地,谁愿意每年都TM的挤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