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豆瓣关评,我家的猫开始发情,我开始考驾照……这一系列的事串联在一起,不觉走到月底。
接下来即将进入今年最后一季度。人生的年龄不断增加,时间过得很快。仿佛要用秒来计算,不知道是我要做的事太多,还是人生进入倒计时,做什么事要跑快一点。
月初我开始长达半月的减肥计划,希望测试书中所说的:40 分钟开始燃脂。坚持跑了半个月,体重毫无变化。可见所有的实验,并不是那么准确。或许对于没有跑步的人来说有效果,但坚持跑步,已经养成习惯的人,需要更多的体能训练。
到了月中和月末,闷墩儿(我养的猫)开始发情,发情期粘人,不停磨蹭我,任我抚摸;发情完,恢复高冷的状态,现在已经学会在我脸上抡爪子,就为了不让我给她剪指甲。
我这个月底有些心绪不安,开始决定睡前读一节《新约》,读到第六节,最后一段写着:「不要为明天忧虑,因为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一天的难处一天当就够了。」心中的愁云散去。
我时常为明天忧虑,但今天已经够艰难了,又何必担心明天呢?尽力做好今天的事,明天醒来,才不觉得有遗憾。
人生之事,如此而已。
附:9 月书单和影片
没有做过图书编辑的文案,粗略读完,发现身为一本书的文案也不是件简单的事。和我身在广告行业的文案不一样,图书编辑更注重文字,广告文案更注重画面和创意。我觉得这是两者最重要的区别。如果要学习如何做图书编辑的文案,这是一本很好入门的书,有实操,有议论,有案例,后面的案例甚至还讨论了好几个版本的图书文案,值得一读。
读到后面没耐心了,这哪儿是雷军亲述的书,完全是员工讲述。雷军占的比例很少,大多数还是高管在说和小米创业多艰苦。
这本书没有什么雷军的印记,至少我觉得,雷军是有缺点的,小米也有,这本书没有,几乎淡化了小米的缺陷。
创业当然是件很苦很累的事,成功的概率本就小,所有小米经历的问题,是成功的原因,如果失败,也是失败的原因。
读到后面,脑子里蹦出来一个想法:苹果公司才是王者。书里面的人,无不是苹果公司的粉丝,至于一些产品的良品率,苹果敢说第二,没有谁敢说第一。
我用过一些小米的产品,确实不错,但这本书有点儿夸大其词了。还是祝贺小米,十年能走到现在,已经是奇迹了。
读完了吴军的《态度》。在教育孩子方面,吴军花了不少心思,优秀的人培养孩子的方式和很多人也不一样,受到高等教育,让我看见这个社会教育的偏差有多严重。虽然没有孩子,但在吴军的这本书里,学到了如何教育孩子,甚至他如何教育我们这些后辈的一些方式方法。现在还在以书信方式和孩子交流的人不多,这也是我佩服吴军的地方。
读完第二遍,这一遍因为自己开始搭建了网站,边做边读,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忽略了。做网站有件很重要的事:品牌。人们在搜索引擎找东西,有一个问题是,他们脑海里有需要找的东西浮现出来,才会在搜索框里输入。如果把输入的文字当作品牌名,那么怎么植入这个品牌,成了一个问题。我忘了这很重要的一点,原本做网站,起初是为了给自己以前写的文章找一个储存的空间,再后来发现一个商业模式,希望能试着跑一跑,读了这本书才明白,我应该思考如何让人们知道我的网站,给人们植入一个品牌名,一点点提供人们所需的内容,这才是做网站的捷径。此外,书里还有很多技术方面的技巧,有的我还需要琢磨。这本书还要再多读几遍才行。
读的第一本叶茂中写的书是《广告人手记》,书写的很有道理。
随着日渐深入,发现这家伙的公司做的广告,和书里写的内容,有很大的差距。最近一次莫过于给马蜂窝制作的洗脑广告。
《冲突》里他写道,自己花十余年时间写成这本书,看来看去,估计是十余年时间有更多案例积累这么厚的一本书。书的中心理论是利用人的左脑和右脑思维,提出冲突的概念,接下来就挪用各种庞杂的知识开始完善这一概念。这类书读多了,其实会发现他无非是寻章摘句,再结合些案例,将自己左右脑的冲突概念包圆。
这也就算了,好歹更新一下自己的案例库,为什么从第一本书到现在,还有雅克维生素糖,涪陵榨菜,柒牌男装和真功夫。这些年做的广告就没有能拿出来吹牛逼的吗?令人失望。
书不错,不过对我来说,大多数的知识已经过时了,很多书里介绍的方法,我已经在实践,并且有了一定的效果。书里谈到工作方面的内容,说每天不要将自己的工作安排太满,要随时应对突如其来的变化。这本书对我来说困难的地方就在这里,每天会有许多临时性的事情加入,使我无法按照既定的工作完成任务。
书里还谈到通勤时间的利用,和我的做法一样,每天在这段时间整理当天的工作计划,带一本书在路上读,完全能应付这段枯燥乏味的时光。今年多数的书就是在上下班完成的。
不管怎样,一个人还是要学会自律,要有紧迫感,不要拖延,快速完成任务,一身轻松。
这部电影的伟大之处在于,其他的双线叙事手机有镜头切换,但是诺兰的高明之处在于同时在时间线内,讲了两个故事,也就是说,一个人在看这部电影,接受的是一个故事,但信息量是成倍增加。想想看,你明明在路上行走,但是另一边却在倒退,并且在倒退的过程中,还会对这一边的事有影响,到最后你们终归会汇集到一个原点。说简单点就是,快去看吧,看不明白也没关系,毕竟诺兰的电影看一遍是不够的。
到电影院重温此片,诺兰的电影看多了,发现他总喜欢在一个宏大的叙事里,突出人类很柔软的情感:爱。《盗梦空间》看似在讲一个盗梦的故事,其实夹杂的是男主的忏悔之路。梦是他挥之不去痛苦,他给妻子植入自杀的想法,拔起了达摩克利斯之剑,在不断造梦的过程中,潜意识跑出来的妻子,无时不刻不在提醒他,自己不是自杀。以前没看明白,为什么有的梦时间长,有的短,这次才明白,一个人进入的梦越深,时间会延长。诺兰能将科学与艺术进行合理的解释,这就是他的魅力之处。
导演找了个看起来很颓的人来演扒手,看他的表演,会觉得眼神空洞,毫无目的,完全不知道为什么,片中对于他当扒手,也没有太过于详细的描述,原本朋友推荐了一份工作,他没有去,似乎觉得扒手才是很自由的生活状态。看他内心的独白,还是会意识到这是犯罪,否则也不会手抖,内心紧张。电影的高潮是他和一群扒手去行窃,这种行云流水的扒窃方式,看来实在精彩。电影里还有一个串联的故事,就是扒手爱上了一个女人,但因为职业关系,没有办法承认自己的爱。兜兜转转,进了牢房才明白,自己走了很大一圈,才找到了内心深处的真爱。